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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起儿童化妆品实施新标准

2024.01.05 12:59

文章来源:火爆孕婴童招商网

摘要:

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所有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均应按照要求申报;未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其产品包装不得以图案或其他形式显示或暗示为儿童用化妆品。

近年来,随着儿童洗护产品的普及及不断细分,儿童化妆品也渐渐走进了人们的视线,孩子出外表演节目参加活动都要化妆,但是目前市场上孩子专门用的彩妆类化妆品还很少,近日国家也出台了关于儿童化妆品类产品新标准。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从2013年2月1日起,由其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正式实施。

指南规定,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所有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均应按照要求申报;未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其产品包装不得以图案或其他形式显示或暗示为儿童用化妆品。

指南要求,儿童化妆品应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种类。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同时应关注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儿童化妆品配方不宜使用具有诸如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烫发、健美、美乳等功效的成分。此外,儿童化妆品应选用有一定安全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不鼓励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技术等制备的原料。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及时关注国内外儿童化妆品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变化,进一步提升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完善产品追溯体系,从根本上规范儿童化妆品的生产。

儿童有关的任何行业都是良心产业,企业应该从自身做起,为企业的长期发展严格把关产品质量,生产出人们信赖的好产品。

文章来源:火爆孕婴童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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