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加盟头条 / 新食安法10月1日起施行:生产不安全食品企业将受严惩食品新闻食品资讯食品加盟网

新食安法10月1日起施行:生产不安全食品企业将受严惩食品新闻食品资讯食品加盟网

2024.01.12 12:13

文章来源:食品加盟网

摘要:

记者5日从人民法院获悉,法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法通知强调,在审理食...

记者5日从人民法院获悉,法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

法通知强调,在审理食品纠纷案件中,要坚持严惩重处的原则,正确运用惩罚性赔偿和连带责任的规定,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严格追责,让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付出沉重代价。对于利用自己网站销售食品者,应当承担经营者的民事责任。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不尽法定义务,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不再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为要件。

通知表示,要坚持严肃执法,严厉制裁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严格把握适用价款十倍赔偿、损失三倍赔偿和1000元保底赔偿的要件,严格区分制售不安全食品与不合格食品、食品标识瑕疵的法律责任。要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设身处地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减少他们不必要的诉讼负担。


通知指出,新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首负责任制,其核心是让消费者及时获得赔偿。消费者因不安全食品受到损害,无论是向生产者还是经营者索赔,无论谁是责任人,均应依法向消费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作出赔偿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没有责任,其承担的是替代性的中间责任,有权向责任方追偿。

文章来源:食品加盟网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于食品加盟网,转载注明原文出处,此文观点与查生意无关,理性阅读,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删掉 ,查生意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发表评论 (0)
0/200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