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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蝶茜妮女装加盟后不兑现承诺

2024.12.29 16:16

文章来源:中诉网

摘要:

2021年7月21日,广州市金蝶妮服装有限公司朱经理联系我,通过微信发送金蝶茜妮女装加盟政策和衣服款式给我。我了解之后,于8月4日下午两点来到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谢狮岗脚C座二楼考察。一个叫邬立的老总在接待我的过...

2021年7月21日,广州市金蝶妮服装有限公司朱经理(手机:139022*6532[?] 微信:139022*6532[?])联系我,通过微信发送金蝶茜妮女装加盟政策和衣服款式给我。我了解之后,于8月4日下午两点来到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谢狮岗脚C座二楼考察。一个叫邬立(手机:138284*2629[?] 微信:138284*2629[?])的老总在接待我的过程中说,经他与公司监事彭湘涛(手机:138264*8640[?] 微信:138264*8640[?] jdn138264*8640[?])商议,由于山西金蝶茜妮女装市场空白,考虑我的店铺大,决定把我的店作为形象店,免费提供道具。他说只要交3980元保证金,再交130000元首批货款定金,进货按吊牌的2.8折,还送货架和150000元吊牌价货品。考虑到我的店铺有150平米铺货约1000多件,以对方给我的吊牌价2.8折的供货折扣,预算大约要进折后价130000元的货,也就是484285元的吊牌价货品。

我当时很高兴公司这么大的扶持力度,但怕对方后期说了不算,签订合同时特意把付款方式、进货折扣及赠送道具作为补充协议。当我让对方写上我交的130000元是首批铺货484285元吊牌价服装产品的货款时,对方说我们合同有备案,关于定金的条款不能改动,还让我放心130000元就是货款,买1000多件货,送的赠品也不会少。由于邬总和彭总都在并且承诺一致,我在明确双方都认定130000元是首批铺货的货款、150000元吊牌价货品和货架都是免费赠送的前提下签了合同。8月5日我们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正式签订金蝶茜妮女装经销合同书,合作区域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我向对方提供的李小华银行账号(开户: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番禺钟村支行 账号:62284500880772*7278[?] 户名:李小华)交了3980元保证金和10000元货款定金。

由于预计10月1日开业季节不对应,我们商议决定不在现场选货,到时候由我通过平台选货。我于8月9日离开广州,回到山西大同做开业前准备,找店铺、交租金、装修。8月27日,邬总以向公司财务上交证明是公司出钱为由,让我签了一份电子版的店铺装修报价单合同。我问他是否是免费提供,邬总说是公司出钱,让我签字只是流程。于是我在未看合同任何条款的情况下,按照邬总教我的方法签字发给他,然后按照在广州签的合同补充协议里的付款方式向彭湘涛微信账号(账号:jdn138264*8640[?] 姓名:彭湘涛)打款50000元。

8月31日邬总以业绩差几万元就能多赚5000元提成为由,打电话让我帮忙提前支付52000元货款。我特意问他上次交完50000元,加上之前交的13980元,除去3980元的保证金,一共是60000元交给了公司,还差70000元对吧?这次再交52000元,我差18000元就交够合同上说的130000元的货款是吧?邬总说,是的是的,美女,还差18000元就够了。

于是我在确认双方都明确我打的130000元是货款的前提下给对方打款52000元。之后我跟邬总多次沟通金蝶茜妮女装首批需求和数量。9月4日,我向邬总要选货平台账号,准备选货,邬总以平台需要一周才能申请下来为由没有给。13日邬总发选货平台账号给我,我看到款式与在广州展厅看到的完全不同,邬总以新款保密不上传为由,让我不用在平台选货,他会按照我的需求提前配好货品,等待我通知他发货。

我向邬总要给我配好货品的电子配货明细单对账,邬总一直称没有电子单只有纸质单,到时货到就能看到。19日我收到百世快运寄来的道具,因为收到的快递件数与快递单相符,所以我找人代签收。由于是免费赠送,没有拆开看与邬总发给我的报价单合同上的数量是否一致。22日我通知邬总发货,同时我按照合同将18000元的剩余部分货款打过去。23日,邬总把发货的韵达快运单号给我,我查完件数和重量后就觉得不对,1000多件的货品,加上合同里赠送的模特、衣架、熨斗、购物袋、小票和150000元吊牌价的衣服,一共是13件货630斤。我问邬总给我发的货品是否足额,加上送我的是否一共60多万元吊牌价的货,是不是1000多件。对方一直不回答,我多次向邬总要明细单,对方一直不给,而且态度明显不耐烦,说货到就看到了。这时,我已经觉得不对劲了。

27日下午两点,我收到韵达快运送来的13件货物,拆开麻袋找明细单子也没有。我问邬总,他说把所有衣服清出来单子就会找到。我只好给彭总打电话,电话中彭总才向我说明我交的130000元是订货款定金,不是货款,不能用,没有给我发货,发给我的是赠送的150000元吊牌价货,想要货品就再交钱。我说当初不是这样说的,对方坚决不承认当初交的钱是货款,说赠送给我的道具和衣服就值130000元。我哭着再三恳求彭总给我发货,因为我第二天的就要开始营业,这时卖场空空如也,商场没法交代,而且要交违约金20000元。彭总说可以赊账折后价20000元的货给我,等卖了钱还给公司。为了应对国庆开业,我只好同意了。

28日我在抖音搜到同是做金蝶茜妮女装的一个加盟商电话,打过去询问她是否也有我这样的遭遇,对方说除了她自己还有好多加盟商都是开业了才发现这种情况。找公司没有时间,都已经开店营业了,只能自认倒霉。她把我拉到一个群里,里面全是金蝶茜妮女装的加盟商。我陆陆续续联系群里的另外3个人,他们都说加盟是不明智的,而且合同里写着不能损坏公司名誉,大家只能以转租名义发信息。

9月29日,邬总电话联系我说那个群里有他们自己人,让我不要听信别人,好好合作,不然没有好结果,肯定不能正常开业,还要我签一份电子协议,表示自己清楚合同内容,双方都按照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并让我退出那个群。挂掉电话后我决定不签字,店铺也没法开业了,我不退群,不要他赊给我的货。邬总之后不停地催我,我没接电话也没回复。邬总说我要是不签就不给货,想要货就给他打20000元,我一直没有回复。

9月30日上午8点半,我以对方因拒绝发货导致我不能正常开业,严重违约为由向对方提出结束加盟,退还我的133980元,我所收到的赠品也会全部退还给对方。对方说如果不加盟赠送的货架要按照报价单上面的报价,让我出96398元,同时让我交50%的违约金65000元,还让我把其他赠品退回。太可怕了,不做还要加钱给他,我不同意,对方的货架质量非常差市场价最多5000元,我仔细核对后才知道回来的数量与报价单上有很多不符,还有两项根本没有,而且所有赠品我都可以如数奉还。对方不承认自己违约,最终还是要拿我签的电子报价单合同让我用高于市场价十几倍的价格96398元购买对方的赠品货架。

以上就是我加盟金蝶茜妮女装的整个过程。我当时签合同交的130000元是购买对方的产品,与赠品没有关系,对方一直也是以货款为由与我沟通,在我没有完全收到赠品之前,对方从来没有指出拿赠品抵扣我130000元的货款。从一开始对方就不准备给我发货,目的就是把赠品强制高价卖给我,对方行为明显是以占有为目的。

请帮我追回133980元,并让对方赔偿相关的损失:装修费60000元、商场租金和违约金30000元、运输费2300元、搬运费600元、误工费20000元、差旅费10000元、购买的电脑3000元、收银系统3000元、员工工资1200元以及不能正常开业在商场造成的业绩损失10万元和名誉损失费10000元。为了这个事情,我现在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体重暴跌20斤,并且一度抑郁,产生过轻生的念头。这次事件对我和我的家庭也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我要求对方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10万元,总计474080元人民币。

对于投诉众多且拒不解决的涉嫌合同诈骗项目,广大投诉人发布投诉的同时可联合不少于10个投诉人,携带身份证、订立合同、转账记录的原件和复印件,统计好每个投诉人的被骗钱数,整理好涉嫌合同诈骗的事实与经过,一起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办公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富华东路155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4:00-18:00,联系电话:020-84836599、84880116。联合报案协助请拉到页面底部添加在线客服为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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