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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网科技微信营销不退还服务费

2024.12.29 16:33

文章来源:中诉网

摘要:

我接到台州市嘉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的电话,他说在58同城上看到我的化妆产品,想约我见一下。2016年7月1日,我便依约来到这家公司,陪同业务员来见我的还有公司的项目经理李经理。我把化妆品全部拿出来让他们试...

我接到台州市嘉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微信:ckZ*loce[?])的电话,他说在58同城上看到我的化妆产品,想约我见一下。2016年7月1日,我便依约来到这家公司,陪同业务员来见我的还有公司的项目经理李经理(手机:136760*9110[?])。我把化妆品全部拿出来让他们试用了一下,他们觉得还可以就选了几款。我开始以为是公司需要货品,在接下来的交谈中才知道他们是一家从事网络推销的销售公司,加入他们的嘉网科技微信营销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他们的服务费很高,我也就没有同意,后来他们同意降低服务费,让我先尝试下。

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坐下来跟他们谈,他们对我说公司有十几万的微信销售人员,还拿出嘉网科技微信营销合同给我讲解主要内容,说货物销售没有达标的话会返还服务费,还有就是公司会每隔段时间搞地推活动以及帮我搭建公众平台。听到这里我有些心动了,决定试一试。我在当天就将半年的服务费5000元(刷卡:POS机 编号:8493310573*6251[?] 商户:台州市嘉网信息科技)交了。7月1日我们正式签订嘉网科技微信营销服务协议。可没想到到,钱交了以后的半年的时间里,嘉网科技微信营销竟没有帮我销售出去一件化妆品。他们搭建的公众平台,加上我自己也就只有4个人。他们说的十几万微信销售人呢?

现在合同到期,由于嘉网科技微信营销没有为我销售出任何产品,按合同备注上的内容:交易佣金按每笔订单交易额的10%通过甲方提供的结算系统向甲方自动扣除交易佣金,合同期内交易额小于或等于“返佣总额”,甲方将按年向乙方结算账号返还佣金,超出部分按10%收取。我要求他们返还我的服务费,他们竟不承认,说只有销售出去了货品并没有达标才会返还,而我没有一件销售出去,这样是不需要返还的。我此时才明白,我签订的嘉网科技微信营销合同是一份不平等的合同,利益全部是甲方,他们卖出去有佣金,卖得好后又有抽成,卖不出去也不需要退还服务费。我在百度查找嘉网科技微信营销的时候看到已经有人投诉这家公司,还在文章里看到,于是也加入这维权行列,希望贵网站早日帮我要回这5000元钱。

文章来源:中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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