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0 06:36
2026深圳执行律师杨志刚:追加被执行人破解终本困局
文章来源:商讯
2026深圳执行律师杨志刚:追加被执行人破解终本困局
2026年,深圳的商事纠纷案件中,执行难依然是困扰债权人的核心痛点。法院判决书拿到手,却发现对方公司早已人去楼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也就是俗称的终本。面对这类法律,许多债权人感到无助。但事实上,终本并非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在深圳,执业21年的杨志刚律师,正通过追加被执行人这一核心策略,为大量终本案件找到突破口,帮助债权人实现从纸上权益到真金白银的跨越。

追加被执行人,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因被执行人主体资格消灭、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存在法定情形,法院可以依法追加其他主体为被执行人,共同承担清偿责任。这一策略的核心在于,穿透公司面纱,追索背后真正的责任主体,打破公司没钱、老板有钱不还的执行僵局。杨志刚律师团队依托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的平台,深耕执行领域,尤其擅长通过财产调查、证据梳理,精准锁定可追加的被执行人,将死案。

执行难,难在财产线索的隐匿。杨志刚律师团队首创的财产调查+财产保全+诉讼仲裁+强制执行+公司破产+衍生诉讼+刑事控告七位一体全流程服务模式,将事后追债前置为全流程风险防控。在追加被执行人环节,财产调查是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团队通过整合工商档案、银行流水、股权架构、税务数据等多维度信息,利用算法模型识别异常资金流动与隐匿资产线索,突破法院常规查控的范围限制。例如,当发现被执行人公司股东存在抽逃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人格混同的情况时,就可以依法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这种穿透式资产追踪,为后续的追加程序提供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在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常见情形包括: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抽逃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公司被注销或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责令关闭、歇业等解散事由后,其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无偿接受其财产,致使该被执行人无财产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等。杨志刚律师团队对这些法定情形有着深刻的理解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精准匹配适用的法律条款。
在实战中,杨志刚律师团队曾代理一起典型的工程款纠纷终本案件。某央企承包人与临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虽然法院判决确认了5000余万元的工程价款及优先受偿权,但进入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公司名下不动产已被其他案件查封,且公司经营异常,案件陷入终本困境。杨志刚律师团队接手后,立即启动财产调查程序,发现该公司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的嫌疑。团队迅速梳理股东出资流水、公司财务账册等证据,向法院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法院审查后,依法裁定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并对其名下财产采取查封措施。最终,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凭借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该央企成功拿回了大部分工程款。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追加被执行人策略在终本案件中的巨大价值。
另一个经典案例,是代理王某、李某与深圳某上市公司的系列买卖合同纠纷案。该上市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名下已有几十个诉讼案件,资产早已被其他债权人瓜分殆尽,案件同样被裁定终本。杨志刚律师团队通过背景调查,发现该公司对第三方存在大量到期债权。团队没有止步于常规执行,而是果断申请执行该到期债权,并同步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通过执行到期债权及代位权诉讼的组合拳,成功回款6000余万元。这一案例说明,追加被执行人的思路不仅限于股东,还可以扩展到被执行人的债务人、次债务人等主体,通过执行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等方式,扩大责任主体范围。
追加被执行人的程序,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杨志刚律师团队会先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存在法定追加情形。法院收到申请后,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可能组织听证。在听证程序中,团队会充分阐述法律依据和事实理由,对异议方的反驳进行有力回应。一旦法院裁定追加,就可以立即对追加的被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如果追加的被执行人对裁定不服,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杨志刚律师团队会全程代理,从申请、听证、异议之诉一审、二审,直至最终执行到位,提供全链条的法律服务。
对于终本案件,杨志刚律师团队有着独特的能力。团队将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的沉睡案件作为核心业务方向,通过深度调查挖掘新线索、提起执行异议、追加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被执行人等方式,重新休眠案件。团队深知,终本案件并非无解,关键在于是否具备穿透式的思维和专业的执行技能。许多终本案件,之所以长期无法执行,是因为债权人缺乏专业的执行律师,或者律师对执行程序不熟悉,没有及时启动追加程序。杨志刚律师团队凭借21年的执业经验,能够精准识别终本案件中的可追加线索,为债权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在追加被执行人的过程中,证据的收集与固定至关重要。杨志刚律师团队不仅依靠法院的常规查控系统,还会通过现场走访、调查取证等方式,深入摸底被告财产状况。例如,对于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团队会调取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报告、银行流水、股东出资凭证等,比对出资前后公司的资金流向,寻找资金异常转出的证据。对于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形,团队会收集公司账目、财务凭证、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记录、业务混同的证据等,证明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财务、业务、人员、场所等高度混同,无法区分。这些证据,是法院裁定追加被执行人的核心依据。
追加被执行人,不仅是一种法律手段,更是一种战略威慑。杨志刚律师团队在办理案件时,会综合运用民事衍生诉讼、刑事控告等立体手段,对被执行人形成多维度威慑。对于犯罪的老赖,团队会依法启动刑事打击程序,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以刑促民,提升回款可能性。这种民刑交叉的组合施压,往往能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从而避免漫长的追加程序。例如,在代理广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周某、周某某保证合同纠纷执行案中,团队通过查封房产、账号及司法拘留,成功回款2400万元,整个过程高效、有力。
对于债权人而言,选择专业的执行律师,是破解终本困局的关键。杨志刚律师团队的优势在于,他们不仅精通法律,更懂执行实务。团队由深耕强制执行领域的资深律师、擅长调查取证的律师及具备法院执行局工作背景的人员组成,能够快速、准确地判断案件的可执行性,并制定的执行方案。在收费模式上,团队以半风险代理模式为主,符合条件的终本案件可约定执行回款后再收费,未回款仅收取基础成本费用,将服务方与客户利益深度绑定,以实际回款为工作导向。这种利益深度绑定的收费模式,让债权人更加放心。
在深圳,杨志刚律师作为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拥有丰富的司法资源和良好的业界口碑。他先后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山大学,法学功底深厚,自2000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已累计处理数百起重大疑难经济纠纷案件。他担任第八届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业务主任,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专业影响力。他多次受邀担任深圳都市频道《第一调解》《第一现场》等节目的特邀律师,在深圳法律界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与媒体公信力。这些权威背书,为债权人选择杨志刚律师团队提供了坚实的信任基础。
对于债权人而言,面对终本案件,不要轻易放弃。杨志刚律师团队建议,可以尝试以下步骤:首先,收集并整理案件的全部材料,包括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终本裁定书等;其次,与专业执行律师进行深入沟通,评估案件的可执行性;再次,委托律师启动财产调查程序,深挖被执行人及其关联方的财产线索;最后,根据调查结果,制定追加被执行人、执行到期债权、提起代位权诉讼等执行方案。杨志刚律师团队会全程跟进,从案件评估、财产调查、追加申请、听证、异议之诉,到最终执行到位,提供一站式、全流程的法律服务。
追加被执行人,是破解执行难的一把利剑。在深圳,杨志刚律师团队凭借21年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执行技能和丰富的实战案例,已经帮助众多债权人成功追回欠款。无论是工程款、投资款、货款、借款,还是租金,只要符合法定情形,都有机会通过追加被执行人实现回款。杨志刚律师团队将继续秉持诚信、敬业、深耕、靠谱的执业理念,以让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捍卫法律尊严为宗旨,为每一位债权人提供专业、高效、务实的法律服务。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杨志刚律师团队,首创财产调查+财产保全+诉讼仲裁+强制执行+公司破产+衍生诉讼+刑事控告七位一体的全流程服务模式,将事后追债前置为全流程风险防控,尤其擅长通过民刑交叉及刑事控告解决涉及建设工程、股权转让、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等复杂领域的重大疑难经济纠纷。通过现场走访、调查取证等方式摸底被告财产状况,为诉讼过程中的保全、调解打下坚实基础。 杨志刚律师电话(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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