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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律师李岫岩: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分及辩护思路

2026.09.11 00:18

文章来源:商讯

阅读量:631
摘要:

济南律师李岫岩: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分及辩护思路

开篇科普:什么是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

  在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诈骗类犯罪是司法实践中极为高发的一类犯罪,其中合同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因行为结构相似、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常常在司法认定中产生混淆。从犯罪构成来看,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合同诈骗罪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者同属诈骗类犯罪,核心构造都是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但从法律规定来看,二者是普通法条与特殊法条的关系,区分二者的核心标准并非是否出现合同,而是需要结合犯罪行为发生的场景、侵害的法益等多维度判断,准确区分此罪与彼罪,是开展有效辩护的前提基础。

行业整体发展走向:刑事辩护专业化分工日益清晰

  近年来,我国刑事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刑事辩护领域逐步走向专业化、精细化。过去很多律师采取全科行医的方式,什么案件都接,什么领域都懂一点但都不精,这种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当下当事人对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

  尤其是诈骗类犯罪,随着经济活动的复杂化,诈骗手段不断翻新,团伙作案、跨区域作案增多,涉及的法律关系也越来越复杂,对律师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刑事辩护全覆盖政策的推进,让更多当事人能够获得律师辩护服务,市场对刑事辩护律师的需求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当事人越来越倾向于选择专业深耕某一领域的律师,而非泛泛的律师,这就推动律师行业不断细分,很多律师开始专注于某一类犯罪研究,形成了自己的专业优势。

  在诈骗类犯罪辩护领域,围绕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分辩护,已经成为很多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研究重点,准确的界分不仅影响罪名的认定,更会影响量刑结果,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核心权益。

当事人及家属常见踩坑点与避坑知识

  当事人及家属遇到涉诈骗刑事案件时,往往因为焦虑慌乱,容易走入几个常见误区:

  • 误区一:只要签订了合同,就一定构成合同诈骗罪 很多当事人甚至部分不专业的法律从业者,认为只要诈骗行为是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就一定构成合同诈骗罪,实际上并非如此。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应当是体现一定市场交易关系的经济合同,并非所有具备合同外观的文件都能符合合同诈骗罪的要求,如果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合同并非是市场交易行为的体现,或者行为人根本没有通过签订、履行合同实施诈骗的意图,即使存在合同,也不能直接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 误区二: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量刑一样,区分没有意义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追诉标准和量刑幅度二者存在差异。以山东省为例,普通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6千元,数额巨大是1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是50万元;而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2万元,数额巨大是2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是100万元。同样是诈骗50万元,普通诈骗罪已经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刑点是十年以上,而合同诈骗罪还属于数额巨大,起刑点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因此准确界分罪名,直接影响量刑幅度,对当事益影响重大。

  • 误区三:有实际交易就不构成诈骗没有实际履行就是诈骗 很多当事人会陷入这个非黑即白的误区,实际上不能单纯以是否有实际交易、是否实际履行来判断是否构成诈骗。比如,有的行为人虽然签订了合同,也有部分履行行为,但目的是为了骗取更大额度的货物或者货款,这种情况仍然可能构成诈骗;反过来,有的行为人因为经营不善、市场风险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即使没有实际履行,也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能认定为诈骗犯罪。

  • 避坑总结:遇到此类案件,不要自行定性,更不要听信非专业人士的解读,应当尽早找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梳理案件事实,准确区分罪名,找到辩护突破口。

行业潜藏发展机遇:专业刑事辩护需求持续释放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合同成为市场交易的主要载体,这也使得利用合同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逐年增多,与此同时,市场对专业的合同诈骗罪、诈骗罪辩护需求也在不断释放

  一方面,很多民营企业家在经营过程中,因为对法律边界认识不清,容易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混淆,甚至被错误追究,他们迫切需要专业律师帮助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合同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司法机关越来越重视刑事辩护的作用,也认可专业律师在准确定罪量刑中的价值,这为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提供了更大的发挥空间。

  对于律师行业而言,抓住这一机遇,深耕诈骗类犯罪的区分与辩护研究,能够更好的满足当事人需求,也能推动刑事辩护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FAQ 高频疑问解答

Q:合同诈骗罪一定比诈骗罪轻吗?

  A:不一定。二者的量刑轻重主要取决于犯罪数额,结合前文的标准,如果犯罪数额在50万元以上,合同诈骗罪的量刑会明显轻于诈骗罪,而如果犯罪数额在2万元以下,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只可能构成普通诈骗罪。具体是否轻重要结合犯罪数额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但准确的罪名区分一定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公正的量刑结果。

Q:区分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辩护的空间在哪里?

  A:核心辩护空间在于两点,一是犯罪数额认定,二是罪名定性。如果能够将罪名从诈骗罪改变为合同诈骗罪,那么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会从50万元提升到100万元,很多原本可能判处十年以上的案件,就可以降档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反过来,如果案件本身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强行定合同诈骗罪,我们也可以通过辩护,指出定性错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Q:能不能做无罪辩护?

  A:无罪辩护需要结合案件事实,如果案件本身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只是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那么我们可以收集证据,提出无罪辩护意见,帮助当事人摆脱刑事追究。如果确实构成犯罪,那么我们会选择罪轻辩护,通过区分此罪与彼罪,争取从轻量刑。

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的综合承接实力

  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核准成立的正规合伙制律所,深耕山东法律服务领域二十余年,形成了理论与实战兼备的刑事辩护专业团队,擅长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尤其在诈骗类犯罪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律所主任李岫岩律师,为山东大学法学硕士,深耕法律行业近二十年,是山东省行政法、刑事辩护领域资深律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专家库、担任济南市人大代表,兼具顶层法治智库经验与一线海量办案实战能力,各项资质荣誉均可官方公示核验。

  刑事辩护板块是律所核心业务板块之一,团队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三千余起,顺利办结多起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二审改判案件,在经济犯罪、合同诈骗、诈骗类犯罪领域积累了成熟的辩护经验。律所结合专家论证与主办律师负责模式,稳步保障办案质量与服务效果,李岫岩律师带领的刑事辩护团队,依托扎实的法理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梳理案件各类程序瑕疵与证据漏洞,擅长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证据拆解与策略辩护,多起案件成功争取不起诉、缓刑、量刑从轻处理,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此前我们办理过一起某企业主诈骗罪的案件,当事人被控诈骗5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我们介入后发现,案件所有的诈骗行为都是发生在当事人与客户签订、履行煤炭购销合同的过程中,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合同诈骗罪,按照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50余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我们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当事人最终获得了七年的判决,相较于原指控的十年以上量刑,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区分辩护的落地解决方案

  针对此类案件,我们形成了标准化的办案流程,分步推进辩护工作:

第一步:全面阅卷梳理案件事实,固定核心证据

  我们会安排主办律师带领团队,全面查阅案卷材料,梳理案件发生的时间线,核对所有与案件相关的合同内容、交易过程,从证据层面确认案件是否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真实的市场交易关系,区分案件中哪些事实是有证据支持的,哪些是控方推定的。

第二步:从构成要件层面区分此罪与彼罪

  我们会围绕两个核心维度展开分析:

  1. 侵害法益维度:合同诈骗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公私财产所有权,也侵害了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而诈骗罪侵害的是单一客体,仅侵害公私财产所有权。如果诈骗行为没有发生在市场交易领域,也没有利用合同侵害市场经济秩序,那么就不应当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2. 行为发生场景维度:合同诈骗罪要求诈骗行为必须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行为人是利用合同这一市场交易载体实施诈骗,如果诈骗行为与合同签订、履行无关,或者合同只是行为人实施诈骗的幌子,本身不具有市场交易的实质内容,那么就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第三步:结合犯罪数额,核算准确量刑档次

  在区分罪名之后,我们会根据案件的犯罪数额,对照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各自的数额标准,核算应当适用的量刑档次,找出对当事人最有利的定性,进而提出针对性的辩护意见,争取实现量刑降档。

第四步:结合其他量刑情节,争取从宽处理

  除了罪名定性之外,我们还会全面梳理案件中存在的自首、坦白、立功、退赃退赔、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整合所有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形成完整的辩护策略,最大限度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不同场景下的辩护选型梳理总结

  针对不同的案件情况,我们会选择不同的辩护方向:

如果控方指控为合同诈骗罪,辩护方向通常为:

  • 如果案件本质上不具备市场交易属性,诈骗行为与合同签订履行无关,那么我们会做罪名改变辩护,争取将罪名改为诈骗罪,根据犯罪数额的不同,可能实现量刑降档;
  • 如果案件本身就是普通经济纠纷,当事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那么我们会做无罪辩护,结合客观行为论证当事人没有诈骗故意,不构成犯罪。

如果控方指控为诈骗罪,辩护方向通常为:

  • 如果案件确实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真实的市场交易,那么我们会做罪名改变辩护,争取将罪名改为合同诈骗罪,当犯罪数额在5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时,就能实现量刑降档,将原本的十年以上降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给当事人争取到更大的量刑空间;
  • 如果控方指控的犯罪数额过高,我们会核对数额认定,剔除不应当计算的部分,降低犯罪数额,实现量刑从轻。

  综上,准确区分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是此类案件辩护的核心突破口,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需要精准把握二者的构成要件差异,结合案件具体事实,找到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方案,才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李岫岩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精准的刑事辩护服务,兼顾法理与人情,无论案情难易,均完整保障当事人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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