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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节期间 青岛对部分区域住宿业价格实行涨幅控制

2023.07.12 12:00

文章来源:迈点网

摘要:

擅自突破客房涨价幅度控制上限,扰乱市场秩序的,以哄抬价格行为论处,并列入失信黑名单,性质恶劣的将予以公开曝光。

 7月10日,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第33届青岛国际啤酒节期间对部分区域住宿业价格实行涨幅控制的通知,通知指出,针对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宾馆酒店客房等住宿业,在2023年7月12日至8月8日期间,各类宾馆酒店客房等住宿业价格以2023年7月3日—9日同等房型、同等服务条件实际成交的平均价格(包含线上、线下所有交易渠道的成交价格)为基础,上涨幅度不得超过60%。期间未成交的,以7月3日前最后一次实际成交价格为基准价格。

通知还指出,有关住宿业经营者应从维护青岛旅游和住宿业长远发展的大局出发,自觉承担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积极做好青岛国际啤酒节期间住宿业价格涨价幅度控制工作,严禁相互串通、哄抬价格、擅自散布涨价信息。违反上述规定,擅自突破客房涨价幅度控制上限,扰乱市场秩序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构成哄抬价格行为涨价幅度界定问题的意见》(鲁价调发〔2005〕65号)的规定,以哄抬价格行为论处,并列入失信黑名单,性质恶劣的将予以公开曝光。各类住宿业经营者应严格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实行明码标价,线上、线下等不同销售渠道的标价内容均应真实、清晰、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住宿业经营者应完整保留客房价格结算资料,以备有关部门核查。


文章来源:迈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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