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4 00:00
2021年各省车船税征收标准及注意事项
文章来源:中华汽车网校
一、2021各省车船税新标准1、北京车船税新标准北京市地税局表示,受益于《办法》,北京将有70%机动车税额降低,同时车船税减免税范围进一步扩大。
车船税征收标准是衡量车船税征收多少的衡量指标,由于车船税属于地方税,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等规定的基础上,车船税征收标准还应该根据各地税务局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予以确定,车主们可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一并缴纳车船税。
1、北京车船税新标准
北京市地税局表示,受益于《办法》,北京将有70%机动车税额降低,同时车船税减免税范围进一步扩大。具体标准如下:
1.0升(含)以下排量的,年基准税额维持300元(减征后为250元);
1.0升至1.6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下调到420元(减征后为350元);
1.6升至2.0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维持480元(减征后为400元);
2.0升至2.5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提高到900元(减征后为750元);
2.5升至3.0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提高到1920元(减征后为1600元);
3.0升至4.0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提高到3480元(减征后为2900元);
4.0升以上排量的,年基准税额提高到5280元(减征后为4400元)。

天津市在国家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的《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将于明年起施行。具体标准如下:
|
车型 |
税目 |
计税单位 |
车辆车船税税额标准(元) |
|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
1.0升(含)以下 |
每辆 |
270 |
|
1.0升以上至1.6升(含) |
390 |
||
|
1.6升以上至2.0升(含) |
450 |
||
|
2.0升以上至2.5升 |
900 |
||
|
2.5升以上至3.0升 |
1800 |
||
|
3.0升以上至4.0升 |
3000 |
||
|
4.0升以上 |
4500 |
||
|
商用车 |
大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20(含)人以上) |
每辆 |
1140 |
|
中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 |
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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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车 |
货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96 |
|
挂车 |
|
整备质量每吨 |
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
|
其他车辆 |
专用作业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96 |
|
轮式专用机械车 |
96 |
||
|
摩托车 |
|
每辆 |
120 |
3、上海车船税新标准
上海新的车船税税额表显示,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 (排气量)共分为7档。具体标准如下:1.0升(含)以下每辆每年180元;
1.0升以上至1.6升(含)每辆每年36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每辆每年450元;
2.0升以上至2.5升 (含)每辆每年72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每辆每年15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每辆每年3000元;
4.0升以上每辆每年4500元。
《湖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于2011年12月30日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省人民政府令第258号发布,定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具体标准如下:
|
税 目 |
计税单位 |
年适用税额 |
备 注 |
||
|
乘用车[按发动机气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 |
1.0升(含)以下的 |
每 辆 |
120元 |
核定载客人数 9人(含)以下 |
|
|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
300元 |
||||
|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
360元 |
||||
|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
720元 |
||||
|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
1920元 |
||||
|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
3120元 |
||||
|
4.0升以上的 |
4800元 |
||||
|
商用车 |
客车 |
中型客车 |
每 辆 |
480元 |
核定载客人数9人 以上20人以下 |
|
大型客车 |
600元 |
核定载客人数20人 (含)以上,包括电车 |
|||
|
货 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84元 |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 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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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车 |
|
整备质量每吨 |
42元 |
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
|
|
其他 车辆 |
专用作业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84元 |
不包括拖拉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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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轮式专用机械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8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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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托车 |
|
每 辆 |
3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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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舶 |
机动 船舶 |
小于或等于200吨 |
净吨位每吨 |
3元 |
拖船、非机动驳船 分别按照机动船舶 税额的50%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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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吨至2000吨 |
净吨位每吨 |
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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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吨至10000吨 |
净吨位每吨 |
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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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1吨及其以上 |
净吨位每吨 |
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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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艇 |
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 |
艇身长度每米 |
600元 |
|
|
|
艇身长度超过10米 但不超过18米 |
艇身长度每米 |
9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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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艇身长度超过18米 但不超过30米 |
艇身长度每米 |
1300元 |
|||
|
艇身长度超过30米 |
艇身长度每米 |
2000元 |
|||
|
艇身长度超过30米 |
艇身长度每米 |
2000元 |
|||
5、重庆车船税新标准
重庆市车船税实行新的征收标准。此次征收标准调整将税负与排量挂钩,减轻了小排量车辆税负,适当提高了大排量车辆税负。具体标准如下:1.0升(含)以下的年交税额120元(现行税额260元)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交税额300元(现行税额40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年交税额360元(现行税额40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年交税额660元(现行税额40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年交税额1200元(现行税额4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年交税额2400元(现行税额400元)
4.0升以上的年交税额3600元(现行税额400元)
苏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明确了我省车船税征收标准、减免税事项以及申报缴纳方式。具体如下:
|
车型 |
税目 |
计税单位 |
车辆车船税税额标准(元) |
|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
1.0升(含)以下 |
每辆 |
120 |
|
1.0升以上至1.6升(含) |
300 |
||
|
1.6升以上至2.0升(含) |
360 |
||
|
2.0升以上至2.5升 |
660 |
||
|
2.5升以上至3.0升 |
1200 |
||
|
3.0升以上至4.0升 |
2400 |
||
|
4.0升以上 |
3600 |
||
|
商用车 |
大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20(含)人以上) |
每辆 |
480 |
|
中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 |
540 |
||
|
货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60 |
|
|
挂车 |
|
整备质量每吨 |
30 |
|
其他车辆 |
专用作业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60 |
|
轮式专用机械车 |
60 |
||
|
摩托车 |
|
每辆 |
60 |
7、河南车船税新标准
《河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确定,在河南省内实施河南车船税新标准。《办法》还明确,从事机动车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车主也可以直接到地税局自行申报纳税。具体标准如下: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每辆车年税额为180元(全国的浮动幅度为60元-360元);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300元(全国为300元-54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420元(全国为360元-66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720元(全国在660元-1200元浮动);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1500元(全国为1200元-24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3000元(全国为2400元-3600元);
4.0升以上的,每辆车年税额为4500元(全国为3600元-5400元)。
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车船税法》和《实施条例》以及本办法的规定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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