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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迪昊与吉林省贝萌母婴服务咨询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2021.08.05 18:46

文章来源:网络

阅读量:192
摘要:

上列当事人因生命权纠纷执行一案,由于被申请人未能按(2019)吉0102民初426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事件
李迪昊与吉林省贝萌母婴服务咨询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金额
纠纷金额:82465.66元
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吉林省贝萌母婴服务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82465.66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等值财产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裁定书

(2020)吉0102执保1650号

  申请人:李迪昊

  被申请人:吉林省贝萌母婴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审理经过

  上列当事人因生命权纠纷执行一案,由于被申请人未能按(2019)吉0102民初426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故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吉林省贝萌母婴服务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等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爽
审判员  曲刚
审判员  刘浩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  王旭


文章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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