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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蜂巢母婴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021.08.13 18:09

文章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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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被执行人深圳市蜂巢母婴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306民初451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缴纳诉讼费的义务,该缴纳义务被移送至本院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事
事件
深圳市蜂巢母婴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金
金额
纠纷金额:0元
结
结果
终结(2020)粤0306执27282号案件的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裁定书

(2020)粤0306执27282号

  被执行人:深圳市蜂巢母婴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923702F,住所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攀。

审理经过

  在被执行人深圳市蜂巢母婴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306民初451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缴纳诉讼费的义务,该缴纳义务被移送至本院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发现本案所涉诉讼费缴纳义务已在(2020)粤0306执27281号所涉执行案件中一并执行。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所涉执行内容已在其他案件中一并执行,本案无需执行,依法应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粤0306执2728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刘 征
审判员 姜 月
审判员 卢风帆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 刘思怡

文章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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