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6 17:17
张丽、蒋军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文章来源:网络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丽与被执行人蒋军、宁阳县惠彤母婴用品店劳动争议一案中,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交纳案款2000元,后经本院财产调查,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000余元,剩余案款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分期履行,本案属和解并长期履行的情形。
宁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0921执1186号
申请执行人:张丽,女,住宁阳县。
被执行人:蒋军,男,住宁阳县。
被执行人:宁阳县惠彤母婴用品店,住宁阳县城老邮局对面母婴坊二楼。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丽与被执行人蒋军、宁阳县惠彤母婴用品店劳动争议一案中,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交纳案款2000元,后经本院财产调查,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000余元,剩余案款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分期履行,本案属和解并长期履行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9)鲁0921执118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 国
审判员 王天序
审判员 沈 健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张连强
文章来源:网络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于网络,转载注明原文出处,此文观点与查生意无关,理性阅读,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删掉 ,查生意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