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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工程”陷阱!11名瓷砖经销商被骗

2024.01.03 21:15

文章来源:家居加盟宝

摘要:

近期,陶城君查询发现,有不法分子虚构工程项目,假借“投标保证金”“手续费”“赊购瓷砖”“预收施工工程款”等理由,骗取瓷砖经销商的货款以及瓷砖货物。3起案件中,11名经营瓷砖店、瓷砖加工和铺贴的陶瓷人,...

近期,陶城君查询发现,有不法分子虚构工程项目,假借“投标保证金”“手续费”“赊购瓷砖”“预收施工工程款”等理由,骗取瓷砖经销商的货款以及瓷砖货物。3起案件中,11名经营瓷砖店、瓷砖加工和铺贴的陶瓷人,合计被骗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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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工程”

3名经销商被骗30万元

2019年6月份至2021年2月21日,被告人李某某虚构各类施工工程及辛店街道办事处窝托新村分二套房可以帮助购买等事实,诈骗32人,共计737.77万元。其中,3名从事卫浴建材和瓷砖生意的经销商合计被骗3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10月3日~6日,被告人李某某虚构临淄区辛店街道办事处窝托新村旧村改造需要卫浴设施和瓷砖,以交纳投标保证金为由,先后诈骗吴某一和吴某二8万元和17万元。根据吴某一、吴某二陈述,李某某与吴某一和吴某二具体商谈了其虚构的旧村改造项目所需的卫浴和瓷砖后,分别让吴某一和吴某二交纳投标保证金。吴某一和吴某二同意了,并分别给李某某提供的个人账户转账8万元和17万元,后来听说李某某被公安机关带走了。

此外,202010月2日,被告人李某某以一起送瓷砖为由,诈骗王某五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诈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60.67万元(已偿还7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责令被告人李某某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签单不付款”

4名经销商损失多批瓷砖

2012年9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孙某某以自己在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西固鸿安家居市场经营的“名某陶瓷”店定了一个工地,需要较多瓷砖为名,向在兰州市西固区××市场开陶瓷店铺的刘某预定一批瓷砖;同年9月23日,孙某某安排其侄子孙某二到刘某店内,签单未付款,将535件(每件4块,每块瓷砖价值11.5元)600×600(mm)的白色地砖拉走,共计价值2.46万元。

此后,孙某某采用同样的方式,分别骗取曾某6732块新某某牌300×300(mm,下同)小地砖、4680块唐某牌300×600墙砖,共计价值3.48万元;陈某50件西某某某牌800×800优等地砖,100件圣某牌800×800优等地砖,共计价值1.29万元;王某320件600×600的江西产晶某牌白色普拉提抛光瓷砖,89件800×800的山东产赛某某牌白色普拉提抛光瓷砖块,共计价值2.23万元。

被告人孙某某将上述瓷砖变卖,并将变卖所得钱款用于归还赌债及个人欠款,并采取电话停机、关闭店门、躲避至外地等方式规避还款。2019午8月9日,被告人孙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9.47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罚金1.5万元。

“赊购瓷砖”后失联

4名陶瓷人索要欠款无门

被告人周某某在安徽省泗县从事室内装潢生意,其在无力经营、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于2017年至2019年9月,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赊购施工原材料、预收施工工程款等方式骗取他人总计人民币(以下币种同)137.01万元用于挥霍及归还债务,后离开泗县失去联系。于2021年6月14日被抓获。

其中,2名经营瓷砖店,1名从事瓷砖加工、1名从事瓷砖铺贴的陶瓷人被骗。

2017年至2019年,被告人周某某到李某二经营的瓷砖加工厂要求其对瓷砖进行加工,共产生加工费2.28万元。在被害人李某二找被告人周某某索要欠款时,发现其失去联系。

2018年2月,被告人周某某找到泗县刘圩镇人邓某让其给客户铺贴瓷砖,在被害人邓某多次向被告人周某某索要工钱后,其于2019年4月19日给邓某出具2万元的欠条一张,后于2019年8月失去联系。

2018年7月至9月,被告人周某某到李某四经营的瓷砖店赊购2.29万元瓷砖。在被害人李某四找被告人周某某索要欠款时,发现其失去联系。

2018年11月29日,被告人周某某到冯某二经营的“依某”瓷砖店赊购1.44万元瓷砖。被告人周某某经多次催要支付1000元后失去联系,总计骗取被害人冯某二1.34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文章来源:家居加盟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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