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发起调节
4年前
2020年12月24日与傻大姐加盟商深圳市英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一年家政服务合同。合同期未到,家政服务人员因个人原因私自毁约,想要提前接触,且未给任何交接时间催促离职。此时我与深圳市英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的服务人员说明与家政阿姨的沟通情况。该公司服务人员居然说让我直接在合同上写明合同报废!此操作岂不是我与贵公司的合同也直接报废了吗?
一:该公司介绍的阿姨没有工作经验,介绍时却说有一年工作经验,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
二:家政服务人员说走就走不符合正常离职程序,且是属于提前接触合同,私自解约行为。
三:深圳市英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的人提出让我写明合同作废不符合合同法,也存在私自毁约、提前接触合同行为。让我已不在信任。要求正式解除三方合同并且退回服务费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