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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基建项目」 基本建设项目的分类

2024.01.10 16:42

文章来源:顺利加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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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类基建项目: 基本建设项目的分类 为了计划和管理的需要,建设项目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按项目的建设阶段,分为前期工作项目、筹建项目、施工(在施)项

类基建项目: 基本建设项目的分类

为了计划和管理的需要,建设项目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按项目的建设阶段,分为前期工作项目、筹建项目、施工(在施)项目、竣工项目和建成投产项目;按建设的性质,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重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按建设...展开全部

类基建项目: 基本建设工程的分类有哪些

顾名思义,基建工程就是基础建设工程;它包括了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筑主体的基础建设。 比如说:在建住宅小区,建设初期必须将一些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小区的路、水、电、排水系统和管网系统等基础设施;而针对建筑主体就以基础的建设条件加以完善;地...

其他答案:1、建设项目决策阶段--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2、建设项目设计阶段--设计概算 3、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建筑工程预算 4、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进度结算 5、工程竣工--竣工结算

类基建项目: 建设工程项目类型分为多少种?-作业帮

.按建设性质划分 基本建设项目可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2.按投资作用划分 工程建设项目可分为生产性建设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

类基建项目: 基本建设项目有哪些类型

一、基本建设项目类型:1、按项目的建设阶段,分为前期工作项目、筹建项目、施工(在施)项目、竣工项目和建成投产项目;2、按建设的性质,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重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3、按建设规模和对国民经济的重要...展开全部

其他答案:1. 按项目的建设阶段,分为前期工作项目、筹建项目、施工(在施)项目、竣工项目和建成投产项目。 2.按建设的性质,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重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3.按建设规模和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分为大型、中型、小型项目。 4.按隶属关系,分为主管部直属项目和地方项目。 5.按其投资效益,可分为 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公益性项目。 一、基本建设项目的定义: 指在一个场地或几个场地上,按照一个独立的总体设计兴建的一项独立工程,或若干个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工程项目的总体。简称建设项目。工程建成后经济上可以独立经营,行政上可以统一管理。 二、基本建设项目的重要性: 基本建设项目的兴建是国民经济建设事业的基础。社会主义国家重视建设项目的计划和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综合平衡和专题平衡的基础上,审慎地规划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建设项目的类型、数量,以及本期从事建设前期工作、组织施工和建成投产的项目的数量,以便合理地确定基本建设的规模、速度、比例和布局,并充分提高基本建设投资的经济效果。

其他答案:建设项目按管理需要的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一、按建设性质划分 1、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有的建设项目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主要车间或工程项目。 3、改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科技含量,采用新技术,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新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建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算改建项目。 4、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迁建项目中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应分别作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 5、恢复项目,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来的项目。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应作为扩建项目。 二、按建设规模大小划分 基本建设项目可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小型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分为限额以上项目、限额以下项目。基本建设大中小型项目是按项目的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来确定的。习惯上将大型和中型项目合称为大中型项目。新建项目按项目的全部设计规模(能力)或所需投资(总概算)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新增的设计能力或扩建所需投资(扩建总概算)计算,不包括扩建以前原有的生产能力。但是,新建项目的规模是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规定的建设规模,而不是指远景规划所设想的长远发展规模。明确分期设计、分期建设的,应按分期规模计算。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是国家规定的,按总投资划分的项目,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项目50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在此标准以下的为小型项目。 三、按项目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划分 1、生产性项目,指直接用于物质生产或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项目,主要包括工业项目(含矿业)、建筑业、地质资源勘探及农林水有关的生产项目、运输邮电项目、商业和物资供应项目等。 2、非生产性项目,指直接用于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项目,主要包括文教卫生、科学研究、社会福利、公用事业建设、行政机关和团体办公用房建设等项目。 四、按建设过程划分 1、筹建项目,指尚未开工,正在进行选址、规划、设计等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建设项目。 2、施工项目,指报告期内实际施工的建设项目,包括报告期内新开工的项目、上期跨入报告期续建的项目、以前停建而在本期复工的项目、报告期施工并在报告期建成投产或停建的项目。 3、投产项目,指报告期内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形成设计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并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包括部分投产项目和全部投产项目。 4、收尾项目,指已经建成投产和已经组织验收,设计能力已全部建成,但还遗留少量尾工需继续进行扫尾的建设项目。 5、停缓建项目,指根据现有人财物力和国民经济调整的要求,在计划期内停止或暂缓建设的项目。 五、按项目工作阶段划分 1、前期工作项目,指已批准项目建议书,正在做可行性研究或者进行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的项目。 2、预备项目,指已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准备待转入正式计划的项目。 3、新开工项目,指施工准备已经就绪,经批准,报告期内计划新开工建设的项目。 4、续建项目(包括报告期建成投产项目),指在报告期之前已开始建设,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项目。 六、按项目隶属关系划分 1、中央项目,亦称部直属项目。它是指中央各主管部门直接安排和管理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基本建设计划,由中央各主管部门编制、报批和下达。所需的统配物资和主要设备以及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均由中央各主管部门直接供应和解决。 2、地方项目,指由省、市、自治区和地(市)、县等各级地方直接安排和管理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基本建设计划由各级地方主管部门编制、报批和下达,所需物资和设备由各地方地方主管部门直接供应。

类基建项目:一般的基建工程有哪些项目是要招标的?

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同时满足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两方面条件: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的规定:(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上述三类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如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上述三类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界定:(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①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③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④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⑤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⑦其他基础设施项目。(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②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③体育、旅游等项目;④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⑤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⑥其他公用事业项目。(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①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②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③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4)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①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类基建项目:什么是基建项目?

基本建设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为发展生产面进行的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即国民经济各部门为增加固定资产面进行的建筑、购置和安装工作的总称。 例如:公路、铁路、桥梁和各类工业及民用建筑等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恢复工程,以及机器设备、车辆船舶的购置安装及与之有关的工作,都称之为基本建设。

类基建项目:基建项目投资包括哪些?

(一) 按建设性质划分。 1. 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有的建设项目原有基础 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项目。 2. 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主要车间或工程项目。 3. 改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科技含量,采用新技术,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新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建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算改建项目。 4. 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迁建项目中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应分别作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 5. 恢复项目,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来的项目。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应作为扩建项目。二)按建设规模大小划分。 基本建设项目可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小型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分为限额以上项目、限额以下项目。基本建设大中小型项目是按项目的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来确定的。习惯上将大型和中型项目合称为大中型项目。新建项目按项目的全部设计规模(能力)或所需投资(总概算)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新增的设计能力或扩建所需投资(扩建总概算)计算,不包括扩建以前原有的生产能力。但是,新建项目的规模是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规定的建设规模,而不是指远景规划所设想的长远发展规模。明确分期设计、分期建设的,应按分期规模计算。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是国家规定的,按总投资划分的项目,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项目50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在此标准以下的为小型项目。 (三)按项目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划分。 1. 生产性项目,指直接用于物质生产或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项目,主要包括工业项目(含矿业)、建筑业、地质资源勘探及农林水有关的生产项目、运输邮电项目、商业和物资供应项目等。 2.非生产性项目,指直接用于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项目,主要包括文教卫生、科学研究、社会福利、公用事业建设、行政机关和团体办公用房建设等项目。 (四)按建设过程划分。 1.筹建项目,指尚未开工,正在进行选址、规划、设计等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建设项目。 2.施工项目,指报告期内实际施工的建设项目,包括报告期内新开工的项目、上期跨入报告期续建的项目、以前停建而在本期复工的项目、报告期施工并在报告期建成投产或停建的项目。 3.投产项目,指报告期内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形成设计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并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包括部分投产项目和全部投产项目。4.收尾项目,指已经建成投产和已经组织验收,设计能力已全部建成,但还遗留少量尾工需继续进行扫尾的建设项目。 5.停缓建项目,指根据现有人财物力和国民经济调整的要求,在计划期内停止或暂缓建设的项目。 (五)按项目工作阶段划分。 1.前期工作项目,指已批准项目建议书,正在做可行性研究或者进行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的项目。 2.预备项目,指已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准备待转入正式计划的项目。 3.新开工项目,指施工准备已经就绪,经批准,报告期内计划新开工建设的项目。 4.续建项目(包括报告期建成投产项目),指在报告期之前已开始建设,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项目。 (六)按项目隶属关系划分。 1.中央项目,亦称部直属项目。它是指中央各主管部门直接安排和管理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基本建设计划,由中央各主管部门编制、报批和下达。所需的统配物资和主要设备以及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均由中央各主管部门直接供应和解决。 2. 地方项目,指由省、市、自治区和地(市)、县等各级地方直接安排和管理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基本建设计划由各级地方主管部门编制、报批和下达,所需物资和设备由各地方地方主管部门直接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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