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0 18:24
「涉密项目认定」 涉密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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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项目认定: 涉密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
涉密项目认定: 涉密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希望对你...其他答案:2015年招投标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涉密”属于特殊要求,如果达到一定等级你甚至可以申请不招标,这个要与审批核准部门沟通。比如,修建秘密军事基地,肯定不能招标啊,邀请招标都不行。
涉密项目认定: 涉密项目要公开招标吗,涉密项目要公开招标吗知识
招标投标法规定,涉密项目可以不公开招标,一般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方,即邀请几家有资质的,合适的投标人,从中选择一家。其他答案:《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法。《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即《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的选择方法和采购流程无法直接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政府采购。而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制度的主要规制对象集中在网络安全,特别是互联网使用过程中涉及的信息安全方面。上述法律对接的直接后果是: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信息保护问题处于法律的空白。 2010年修订的《保密法》第二十九条中规定: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以及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服务进行采购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中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保密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这条规定赋予了外交、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和军队单位全部或部分定密权,上述单位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往往直接认定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属于涉密项目。 一些没有定密权的单位,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仅仅依靠本单位保密工作委员会的文件就将一些政府采购项目认定为涉密项目。其依据是《保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由于政府采购程序的专业性,各单位从事业务工作的人员对于政府采购中的哪些环节存在信息安全隐患、如何保护采购中产生的信息的安全并不十分清楚,这种自我认定,特别是不具有定密权的单位自我认定的方法是不妥当的。笔者认为,项目是否涉密应由同级保密机关认定,而与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流程是否按涉密处理则应将采购方案及保密机关认定的结果报财政部门认可。 涉密项目的采购方式及工作规范 在相关法律存在空白的情况下,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依据怎样的管理制度和采购流程才能保障信息安全?这是摆在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主管机构面前一个严峻的课题。在此方面存在的误区是:公开招标必然泄密,单一来源采购必然保密。之所以产生这种误解的原因在于很多采购人对于政府采购中的信息安全的认识不到位,并没有深入研究采购流程中的哪些环节会产生和交换信息,产生和交换什么样的信息,以及其中哪些信息需要保密。
涉密项目认定: 涉密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法律依据
《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展开全部其他答案:2015年招投标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涉密”属于特殊要求,如果达到一定等级你甚至可以申请不招标,这个要与审批核准部门沟通。比如,修建秘密军事基地,肯定不能招标啊,邀请招标都不行。
涉密项目认定: 政府采购涉密项目如何申报
政府采购涉密项目如何申报:1、申报所需的材料(1)申请函和已填写的《政府涉密采购项目申报表》及涉密采购项目清单;(2)采购项目文件资料;(3)申报单位保密组织对涉密采购项目的审查意见;(4)其他相关材料。2、办理的程序(1)申请购置单位提出书面申...展开全部其他答案:有些政府采购项目不能或者很难有一家投标单位完成,这时需要将该采购项目分成几个包进行招标。分包是采购活动中较为复杂的一项工作,应当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 分包的适用范围 一是工作量大和工期紧的大型项目。一些大型项目不能或者很难有一家中标人完成,如体量较大的群体工程,大体量的精装修工程,可根据楼层位置及使用功能的不同,进行分包实施。如道路市政工程往往可依据区域、位置实现分包。对于采购规模较小的项目一般建议不分包,因为分包实施可能不利于项目的管理,同时还会造成不必要的财力浪费,对工期的影响也不明显,且较难做到清晰划分分包的局面。 二是采购项目的专业要求。如果采购项目的几部分内容专业要求相距较远,资格要求不同,对不同专业项目可以分包实施。在现场允许的情况下,可将那些专业技术复杂且需专业资质的特殊项目,作为单独的包进行招标。常见分包实施的项目有:机电设备安装、园区绿化工程、智能化系统、锅炉房系统等。 三是采购项目的管理要求。有时一个采购项目内容基本接近,采购人为便于管理,可以考虑分包。如大量的财政、税务发票印刷,社保中心的征收专用收据印制等,可以依据不同管理要求以及印制票据、凭证的种类分包。 四是同一专业的特别要求。如分体空调定点招标或协议招标时,可以依据各种空调规格(如1匹挂机,2匹挂机,5匹柜机等)分包。对于有多种空调设备的供货采购项目,如一些采购项目既有多联机,又有风冷热泵机组、冷水机组、地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等,还有机房空调设备,可以按不同设备种类分包采购。 五是体现政策要求。在一些政府采购基建工程项目中,由于空调设备占总预算的比例不高,采购金额相对较小,采购人一般很少采用空调单独分包招标、单独评标。而这种招标方式自然就给空调强制采购政策执行带来一定困难。由于项目招标以土建或其他设备为主,空调设备招标的一些要求,如报价明细要求、节能清单目录要求等,就不可能像空调单独招标时那样具体地体现出来,评标办法的制定也更侧重于基建或其他设备。评审委员会中很少会有空调方面的专家,即使是有,他们也可能对空调强制采购政策了解不够。因此,为体现政策要求,对于强制采购的空调等设备,建议单独分包。 分包实施的优缺点 分包实施的优点: 一是分包实施可以缩短交货期和工期。由于分包实施,不同的单位同时进行,可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为缩短工期提供了保证。 二是分包有利于竞争。按项目性质和专业分包,有利于发挥各个专业企业的优势,吸引有多种优势的投标人来投标。 三是强制采购的设备单独分包,可在评审标准中充分体现强制采购政策,加强强制采购政策落地。 分包实施的缺点: 一是分包实施过程中,由于有多个独立的企业,会增加临时生产生活设施、材料堆场,容易对现场场地使用产生交叉干扰。 二是分包实施会增添采购人在管理上的工作量,且招标采购的工作量也增大。由于管理对象增多,各分包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也会随之增加。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策划过程中,分包合理与否关系到政府采购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的采购目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分包不一定是必须的,即使分包也不可过多。有的采购项目由于分包过多、采购规模偏小,导致投标人准备标书过多,评委评标时间过长,同时过于分散也不利于管理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分包实施的注意点 一是分包必须以投标单位独立实施为原则。分包数量的确定,既要有利于竞争,又要有利于管理。 二是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分包的交界面。所分的各包,应易划清责任界线,特别是在各标段交接部位的界面应明确各自的责任,以免因责任不清引发争议和扯皮问题。 三是对于工程项目,现场的平面布局应作好统一规划,既要相对独立,又能便于管理;既要考虑空间上的相对独立,又要考虑布置的合理性与安全性。对现场的临水临电、接线、道口位置都应明确相应的责任方。 四是对于同一个门牌号的物业采购项目,依据有关政策,不能拆成两个项目整体分包。 五是招标文件如果明确规定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包,那么也必须同时规定,同一投标人在不同标段均排名第一时如何决定中标供应商,也就是说必须明确投多个包的定标原则。对于工期很紧的大型采购项目,在制作招标文件时,采购人应该考虑到一个以上包授予同一中标单位时,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施工设备和投入本项目的资金等资源能力是否跟得上。如果一个中标单位完成确有困难,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明确,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包,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这是采购人的权利,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写明。如果没有事先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同一投标人在各包都排名第一时,就应该允许其中标所有的包。(作者单位: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作者:马正红
涉密项目认定:涉密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活动要求公开进行,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有保密的要求,项目的有关情况是不允许公开的,因此这类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所以招标公告也不能外发。当然,是否属于涉密项目需要相关部门的认定。 涉密项目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采购信息可公开,但是采购的具体内容涉密;另一类项目连采购信息也要绝对保密。后一类项目显然不能挂公告,前一类项目最好是发布招标预告,最大范围地征集供应商前来投标。操作涉密项目,一定要把握好分寸,严防泄漏任何应该保密的信息。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涉密项目认定:保密局规定哪些科研项目是涉密的?
与军方相关的,与重大项目相关的,涉及国计民生的。与国家控制点有关的,使用中大比例尺地图的等等。
涉密项目认定:涉密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法律依据?
《招投标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涉密”属于特殊要求,如果达到一定等级你甚至可以申请不招标,这个要与审批核准部门沟通。比如,修建秘密军事基地,肯定不能招标啊,邀请招标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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