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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澄清表」 关于标书中的澄清文件

2024.01.10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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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澄清表: 关于标书中的澄清文件 一般来说,澄清肯定是招标文件上有表述不清或者内容错误的时候才会有,叫你在投标文件上注明的意思是,要你根据澄清

项目澄清表: 关于标书中的澄清文件

一般来说,澄清肯定是招标文件上有表述不清或者内容错误的时候才会有,叫你在投标文件上注明的意思是,要你根据澄清内容把澄清后的表述说明替换掉原来招标文件的内容,比如说开标日期原来是10月11日,现在改成10月12日了,你在标书上写了“于10月11...

其他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不知道封标之前又发来一份澄清文件是什么内容。按规定是不能在开标前发澄清文件。

其他答案:案例: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投标人甲、投标人乙、投标人丙,招标人依法组织了开标。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投标人甲和投标人乙因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账户汇入,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按招标文件约定做废标处理。投标人丙的投标文件中《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算表》出现计算错误,计算基础和费率正确,但税金金额错误,且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税金计取标准,就此问题五名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了激烈的争论,其中四名成员认为应当视为算术性错误,可以允许投标人进行澄清,另一名成员则认为应当视为低于法定标准计取税金,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做废标处理。由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认定丙投标文件存在的问题为算术性错误,并进行了澄清。随后,评标委员会对是否推荐中标候选人又进行了讨论,认为虽然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但投标具有竞争性,遂推荐投标人丙为中标候选人。事后,投标人甲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一:招标人在开标前明知道甲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应当再开启甲的投标文件,泄露了甲的商业机密;质疑二: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只有一家,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这是笔者遇到的一个真实案例。一个预算才70万元的招投标项目竟衍生出这么多激烈的辩论,感觉很有代表性,现把该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几点心得和大家分享一下:招标人是否可以开启应当废标的投标文件目前有的地方确实存在开标前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验证”的情况,经验证参加开标会人员、资质证件、投标保证金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后再进行开标,经验证不合格的不予开启标书,当场退还投标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开标既是招标人的义务,也是招标人的权利,只要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都有权拆封宣读,不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问题。先验证后开标的做法看似保护了可能被废标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但明显是违法的,很有可能因为开标现场的错误判定导致投标人丧失中标机会。此外,评标(包括判定废标)是评标委员会的法定职责,有关工作人员可以为评标委员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配合,如将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情况提供给评标委员会,配合评标委员会进行原件的审验等,但判定废标是开标后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所做的工作,招标人和有关工作人员不能越俎代庖。投标人丙是否应当做废标处理在招投标过程中,几乎所有投标人都是奔着中标的目的参加投标。如果一个投标团队辛辛苦苦十几天,因为一点小小失误就被轻易废标,既不是招标的初衷,更不是投标的本意。评标委员会判定废标时不妨做一下换位思考,既要考虑如果判定为废标,对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是否不公平,还要考虑如果不判定为废标,对其他投标人是否不公平。谨慎使用否决权,只有当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或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时,才可以判定废标。对于废标原因较牵强的投标更不能轻言废标。本案例中投标人丙《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算表》中计算基础和费率正确就足以证明投标人并不想降低法定计费标准,完全有可能是因为对计价软件操作不熟练或操作人员人为失误导致。该投标如果被判定为废标,一旦投标人以计费基数和费率正确为由进行质疑投诉,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很难给以令人信服的答复。因此,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描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只要招标文件允许,评标委员会都应当要求投标人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是否可以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由此不难理解,招标投标法对否决投标是持谨慎态度的,只要投标人未被废标,评标委员会是无权否决其投标的。即使经初步评审合格投标只有一家时,也没有授予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的否决权。毕竟只要经初步评审合格,该投标人就有中标机会,如果因为其他投标人被废标导致合格的投标被否决,很显然对合格的投标人是不公平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本规定同样是倡导不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只有能够证明“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才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而非需要证明“具有竞争性”才可以推荐中标候选人,也是以推荐中标候选人为原则的。因为投标竞争是潜在的竞争,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并不知道有几家投标人参与投标,也无从知道其他各家的投标内容,更不知道哪些投标会被废标,因此投标人在制作...

项目澄清表: 招标澄清说明计划进场时间是什么意思

对招投标的进行时间《招标投标法》是有严格规定的1、发招标公告到投标文件提交的截至时间,最少是20天。但是如果有澄清或者说明必须要在投标截至日前15天。2、评标时间要看标的的复杂程度,一般项目1天。3、网上公示3天。4、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

其他答案:不明白啊 = =!

项目澄清表: 招投标中书面澄清函式什么?

招投标中的书面澄清函,指的是当在评标过程中,由于评委对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有疑义,而对投标人发出质询要求,投标人根据质询中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回答的书面澄清形式

其他答案:招投标中的书面澄清函,指的是当在评标过程中,由于评委对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有疑义,而对投标人发出质询要求,投标人根据质询中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回答的书面澄清形式。 例如下面 澄 清 函 我方仔细阅读了《******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后,有如下不明之处,请贵方给以澄清。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装订要求里规定“封面纸张采用??封底采用a4复印纸不做任何标识。”问:“封底采用a4复印纸不做任何标识。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装订要求里规定“技术标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不得有任何可以判断出投标单位的标志”,但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九为“合同用款估算表”,其填写内容与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有直接关联,建议将附表九“合同用款估算表”放入商务标中。 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第“”项内容为“安全生产费按200章-700章之和的1%计取” 4、投标函附录第8项“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约定内容为空白,且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x日

项目澄清表: 投标澄清是什么 爱问知识人

对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以要求业主给予澄清。澄清的请求必须是书面的,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28天(或者业主规定的其他时间)提交需澄清的问题,以便留给投标人足够的时间考虑业主的答复。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还是根据...展开全部

项目澄清表:工程招标澄清是什么意思?

工程招标澄清意思:划分责任,明确招标放的施工方向和施工的工程量,主要是为了在开标之前,所有的事都解释清楚,为正常顺利开标做准备。 招标公告:是指招标单位或招标人在进行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工程建设、合作经营或大宗商品交易时,公布标准和条件,提出价格和要求等项目内容,以期从中选择承包单位或承包人的一种文书。

项目澄清表:招投标的澄清文件格式怎么写?

如果你是要向招标人提澄清问题,那么应该在截标前的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即标前澄清(把你的标段、单位、问题、联系方式写清楚就可以了)。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是没有机会提澄清的,只能是评标委员会给投标人提澄清问题。如果你是问评标过程中,澄清回复怎么写,那么就按下面的来。如果评标委员会提出需投标人澄清的问题,那么先看招标方对澄清回复格式有没有具体要求,有没有固定格式,如果没有,那么起码应该按下面的内容来写澄清回复: XXXXXXXXX招标澄清问题回复函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1、问题:XXXXXXXXXX 回答: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盖章:(如有章,没带章,只签字即可) 注:澄清回复要采用一问一答的格式,如果只是对原问题的承诺,则直接写“我方承诺”即可。

项目澄清表:招投标中书面澄清函是什么?

澄清函也称澄清文件,是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前后表述不一致、明显的文字或者计算错误的内容,为了避免出现歧义而做出的书面补充而出具的书面澄清文件说明,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澄清是投标人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做出的。只有评标委员会能够启动澄清程序,并书面通知该投标人。其他相关主体,不论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是行政监督部门,均无权发动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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