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0 20:50
「项目竞标流程」 投标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文章来源:顺利加盟网
项目竞标流程: 投标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前期工作。需要对所投项目前期调查,包括工程内容、工期、资金到位情况等,对照调查了解情况结合自身实际,看
项目竞标流程: 投标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前期工作。需要对所投项目前期调查,包括工程内容、工期、资金到位情况等,对照调查了解情况结合自身实际,看是否适合投标。二、报名阶段。对照招标公告,认真准备报名资料,如果是资格预审,需要带全所要证书证件(注意是否需要复印件);如果...展开全部
其他答案:您问投标的流程是什么? 答:1、网上查询招标工程; 2、网上报名(或直接报名); 3、购买招标书; 4、按照招标书的内容逐项的编制投标书, (1)商务标(总报价、清单、分析) (2)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工期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措成本施保证措施); 5、投标; 6、评标; 7、中标; 8、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9、施工。
项目竞标流程: 项目招投标流程怎么样
最基本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其次是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以上法律法规对招投标流程都有详细规定。下面做一简述:【招标】招标过程一般可分为发标前准备、...展开全部
其他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传统的建筑、交通行业的招标,分设计阶段招标和施工阶段招标,而信息系统工程的招标通常只进行一次,承建单位中标后,其任务应包括方案设计、网络施工、系统集成及应用软件的开发,有关设备及软件的选购也应包括在招标范围内。 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项目竞标流程: 一般的招标程序分:招标、投标、开标、(1)、(2)、(3)六个步骤。-作业帮
简单说开标后的环节应当是评标、定标、授予合同。
项目竞标流程: 工程招投标都有哪些基本流程
1. 工程项目施工报建2. 报建单位的资格审核认证3. 招标申请:是招标单位准备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前,向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的请求批准招标的一种文书。4. 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并送审5. 工程预算部门编制工程标底价格6. 招标公告:...展开全部
项目竞标流程:做招投标都有哪些流程,了解流程中标更容易?
无论你是在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招投标你很有可能只是经历了招投标完整流程中的一个环节。今天我们就一起分享史上最完整的招标投标流程和步骤。
一、招标人准备工作
1、项目立项
(1)提交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有: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项目大体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等。
(2)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主要内容有:国家、地方相应政策,单位的现有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场发展前景;技术上的可行性;财务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等。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3、建设单位招标资格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4、办理交易证
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二、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其他材料。
2、编制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2)编制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明确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性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发售文件时间;
4)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所提交方式,能否邮寄,能否电传。投标文件应交到什么地方,在什么时间。
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内容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资料 。
①投标的语言;
②投标文件的构成;
③投标文件的装订;
④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⑤投标报价;
4、投标有效期
招标文件应当根据项目的情况明确投标有效期,不宜过长或过短。如遇特殊情况,即开标后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定标,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必须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执行机构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5、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
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递交。譬如有时执行机构要求投标人将所有的文件包括“价格文件”、“技术和服务文件”“商务和资质证明文件”密封在一起,有时根据需要也会分别单独密封自行递交,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②投标人应保证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及法人代表印章,以便开标前对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6、废标
属一下情形者作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已超过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公平、公正性);
②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 ;
③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印章,未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
④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保证金、汇出行与投标人开户行不一致的;
⑤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⑥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⑦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⑧投标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且未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和证明文件的;
⑨采用联合投标时,未提供联合各方的责任的义务证明文件的;
⑩不满足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发布招标公告的等。
三、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1、编制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资格要求等。
2、发布媒介在工程交易中心的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有《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公告在媒体或网站发布的有效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资格预审
1、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2、接受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
3、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1)接受资格预审文件
(2)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评审小组,包括财务、技术方面的专门人员。
(3)评审程序
1)初步审查
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正确性的资格预审。
2)详细审查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等 财务方面: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本工程。投标人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 施工经验:是否承担过类似本工程项目,特别是具有特别要求的施工项目;近年来施工的工程数量、规模。 人员:投标人所具有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工作经验、能力是否满足本工程的要求。
3)设备
投标人所拥有的施工设备是否能满足工程的要求。
(4)澄清
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对资格预审文件中的不明确的地方给予解释说明。 范围: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 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得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其组成部分。
(5)方法
一般在公告中会载明评审方法,评审方法一般由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
(6)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7)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名单确定
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名称,一般由招标人根据审查报告和资格评审文件规定确定。
4、投标采购需要邀请
五、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1、出售招标文件
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自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为五个工作日。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一般为了保险,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为二十五日。
2、开标前工程项目现场勘察和标前会议
(1)踏勘组织各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2)标前会议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以及在现场踏勘的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在标前会议中进行答疑过程。
3、补遗招标人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六、接收投标文件
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保证投标文件的密封性。
七、抽取评标专家
在开标前两个小时内,在相应的专业专家库随即抽取评标专家,另招标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级以上相应的专业职称)参与评标。
八、开标
1、时间、地点
时间为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工程交易中心。
2、参会人员签到
招标人、投标人、公证处、监督单位、纪检部门等与会人员签到。
3、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
4、主持唱标。
5、开标过程记录,并存档备查。
九、投标文件评审
1、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一般由招标人代表担任委员会主任,专家在开标前由招标人在专家库抽取,且专家信息需保密。对其专家有“回避原则”。
2、评标准备
(1)工作人员及评委准备
工作人员向评委发放招标文件和评标有关表格,评委熟悉招标项目概况、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和评标办法及标准等内容并明确招标目的、项目范围和性质以及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技术要求和标准和商务条款等。
(2)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做系统的评审和比较。
3、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3)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2)对投标文件的质疑,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给予解释、澄清。
(3)废标的有关情况需与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相符合。
4、详细评审
(1)工作人员工作
评标辅助工作人员协助做好评委对各投标书评标得分的计算、复核、汇总工作。
(2)评审程序
1)技术评估
主要内容有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进度计划的可靠性、施工质量的保证、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供应的技能符合设计技术要求、对于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建议方案做出技术评审 。
2)商务评估
主要内容有审查全部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报价数据的合理性、对建议方案的商务评估。
3)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可以约见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澄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问题,要求投标人回答,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正式答复,澄清和确认的问题必须由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评标报告
(1)报告内容主要有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废标情况说明、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评分比较一览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以及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
(2)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3)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评标委员会解散。
6、举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人,并标明排序。
十、定标
对评标结果在市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一、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1、发出中标通知书
2、谈判准备
1)谈判人员的组成 。
2)注重相关项目的资料收集工作。
3)对谈判主体及其情况的具体分析
明确谈判的内容,对于合同中既定的,没有争议、歧义、漏洞和有关缺陷的条款任何一方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4)拟订谈判方案。
十二、签约前合同谈判及签约
1、签约前合同谈判
在约定地点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要把主动权争取过来,不要过于保守或激进,注意肢体语言和语音、语调,正确驾驭谈判议程,站在对方的角度讲问题,贯彻利他害他原则。
2、签约
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并交履约担保。
十三、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项目竞标流程:竞标流程包括哪些?
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一般为: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
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8、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
9、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
10、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12、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 工程施工公开招标一般为: 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2、审查建设单位资质; 3、招标申请; 4、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和送审; 5、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 6、发布招标通告; 7、单位资格审查; 8、招标文件; 9、勘察现场; 10、招标预备会; 11、投标文件管理; 12、工程标底价格的报审;
13、开标;
14、评标;
15、决标; 16合同签订。
项目竞标流程:建筑工程招标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建设工程招标程序和步骤 一、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报建 1、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报建; 2、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3、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报建登记表》,连同应交验的立项批准等文件资料一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批。 二、核准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 国家计委审查招标人报送的书面材料,核准招标人的自行招标条件和招标范围。 对符合规定的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其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也不得拒绝办理工程建设有关手续。认定招标人不符合规定的自行招标条件的,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求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一次核准手续仅适用于一个建设项目。 三、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须知; 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 3、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4、招标的价格要求及其计算方式; 5、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 6、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 7、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资信证明文件 8、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9、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的格式及附录; 10、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 11、开标、评标的日程安排 ; 12、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格式及合同条件; 13、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1、实行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任何认为自己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施工单位都有权报名并索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 2、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资信良好的施工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3、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均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资金来源、项目的实施地点、质量要求、开工竣工日期、对投标人的要求、投标报名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以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五、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2、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须知和资格预申请书。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报送资格预审申请书和资格证明材料。 3、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之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之资格预审结果。 4、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综合考虑投标申请人工程建设业绩和获奖情况,按照择优的原则,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竞争。 六、发招标文件 1、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投标管理机构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处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日内责令招标人改正,招标日程可以顺延; 2、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载明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七、项目现场勘察 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以安排投标人和标底编制人员进行勘察现场。勘察现场的目的在于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信息,并据此做出关于投标策略和投标报价的决定。项目勘察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2、施工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 3、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 4、施工现场的地址、土质、水文等情况; 5、现场的环境; 6、临时搭建的设施等。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勘察,招标人应当予以支持。 八、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3、在投标截止前,招标人应做好投标文件的接收工作并对接收时间进行记录; 4、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5、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 九、组建评标委员会 1、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评委库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 3、招标人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需要,在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于开标前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选所需专家评委;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4、评标委员会总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基数。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5、评标委员会应设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招标人确定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 十、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 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 2、开标会结束后经招标人初步审查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送入评标室进行评标; 3、评标应坚持客观公正、平等、科学、合理、自主和注重信誉的原则; 4、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十一、确定中标人 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在定标的实践操作中,确定中标人可以有以下集中方式: 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为依据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比较,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2、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 3、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十二、招标人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15日内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标底(设有标底的)、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工程施工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十三、发出中标通知书 1、招投标管理机构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签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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