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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准目录」 项目立项的核准备案

2024.01.10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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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准目录: 项目立项的核准备案 根据《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文件中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

项目核准目录: 项目立项的核准备案

根据《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文件中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政...展开全部

其他答案:项目备案: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是指企业投资建设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后,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金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其后,企业即可自行组织建设。企业报送备案的项目,除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产业政策禁止发展、需报政府核准或审批的之外,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备案。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备案制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但需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履行备案手续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项目核准: 一、项目核准机关主要根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进行审核: 二、项目申报单位凭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城市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人防、生产许可、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 三、 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期满30日前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原项目核准机关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期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准予延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有关手续的依据。在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尚未开工的项目,如果《市目录》发生调整,对项目核准权限或要求发生变化,应重新核准。 四、经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的项目,如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产品技术方案、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进行报告。原项目核准机关应根据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五、对应向政府申报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或者虽然申报但未经同意的项目,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环保、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

项目核准目录: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是什么?

就是发展和改革部门的项目批复意见。

国家把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分为审批类、核准类和备案类三种,国家投资的建设项目都属审批类,企业或个人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其规模和投资方向属于核准和备案类。

其中在《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都是核准类,此外就是备案类。这类项目申报立项的同时都需要向同级国土资源部分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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