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1 00:46
「签加盟合同」 签订加盟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爱问知识人
文章来源:顺利加盟网
签加盟合同: 签订加盟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爱问知识人 签订加盟合同的注意事项: 1、商标、商号等的使用权 在绝大多数的特许连锁体系中,加盟总部拥
签加盟合同: 签订加盟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爱问知识人
签订加盟合同的注意事项: 1、商标、商号等的使用权 在绝大多数的特许连锁体系中,加盟总部拥有以下无形资产:在签订加盟合同时,应准确清楚地说明总部拥有的无形资产,以及授权加盟店使用这些无形资产的种类和范围。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展开全部
签加盟合同: 签加盟代理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最低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微力试卷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签加盟合同注意事项篇一:加盟协议注意事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加盟协议)时的30个注意事项发布日期:20XX-06-16作者:李本虎律师在《南京...展开全部
其他答案:加盟之前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的内容,不妥之处有权利要求修改的。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 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 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 加盟。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 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 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 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 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 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 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 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 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 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 休。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 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 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 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 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 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 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 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 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 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 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 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
其他答案:主要是市场保护,地区保护,如果患货怎么解决。销售期限。任务量怎么计算。完成任务的奖励。 要注意现在有些厂家让你做一个地区,等你做好了,他就自己来做,说市场回收,你辛辛苦苦做起来赚钱时他就收了,这些都要在合同中注明。
其他答案:在代理加盟合同前,你可要了解到对方加盟平台的实力,一些保险事项要做好说明。
其他答案:产品定价标准,你的权限,代理区域,调换货比例等等都是比较重要的信息。
签加盟合同: 加盟店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首先,要对盟主进行特许经营资质审查 其次,对盟主的企业品牌知名度进行准确评估 第三,考察盟主的发展历史和发展阶段 第四,考察盟主的直营店、加盟店是否正常运行 第五,盟主是否具备完善的企业经营管理组织结构体系 第六,...
其他答案:注意商标、商号等的使用权,注意合同上有没有注明延展期限,总部提供服务的种类有哪些,加盟店的义务有哪些,总部如何对加盟店的经营控制,终止合同及后果等等。 开服装品牌加盟店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1、商标、商号等的使用权 在绝大多数的特许连锁体系中,加盟总部拥有以下无形资产:在签订加盟合同时,应准确清楚地说明总部拥有的无形资产,以及授权加盟店使用这些无形资产的种类和范围。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双方关系持续的时间。这一时间有长有短,短则3~5年,长则10年以上,没有具体的标准。在合同上,还应注明允许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权利。如果合同上没有注明延展期限,而总部又不愿签订期限较长的合同,这很可能表明将来加盟店要续约时,不得不付出一笔高额的加盟费。 3、总部提供服务的种类 合同中要详细说明总部将对加盟店提供哪些服务项目,这些服务包括开业前的初始服务和开业后的后续服务。 初始服务:主要有选址、加盟店装修、培训、开店设备的购置、融资等。 后续服务:包括总部对加盟店活动实施有效,以帮助保持标准化和企业利润;总部继续进行操作方法的改进及革新并向加盟店传授;总部进行市场调查研究并向加盟店传送市场信息;总部开展集中统一的促销与广告活动;总部向加盟店提供集中采购的优惠货源;总部专家向加盟店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等。合同中详列这些服务项目,是对加盟店利益的一种法律保护。 加盟店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图2) 4、加盟店的义务 加盟店取得总部的各种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并得到总部的各项服务支持,使自己的经营迅速站稳脚跟,走上正轨,但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让加盟者明确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也为了约束加盟者履行职责,必须将这些事项也详细列入加盟合同中。 虽然在合同上只有总部和加盟者作为立约人,但总部为建立一套完善的业务制度,都加入一些条款去确保其它加盟店及公众的利益,因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维持应有的水准,或多或少都对特许经营体系的声誉有所损害,继而影响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在合同中应列明双方在合作中的义务来维持各方面的利益。 一般情况下,操作手册有一些内容涉及到加盟者应履行的义务,并作为加盟者开业后的经营活动参考指南。随着特许体系的发展,操作手册还将不断更新和完善。 5、对加盟店的经营控制 特许经营的最大特点就是在经营业务及方式上高度统一,使各自独立的加盟者在合同的规定下形成一个资本统一经营的外在形象。如果其中一个加盟店没有按总部的统一要求去经营,就会破坏这一整体外在形象,使整个特许系统的声誉受到损害。 因此,总部必须对加盟店实施有效的控制,以保证经营的标准和规范能够得到一丝不苟地贯彻。总部采取什么方法控制加盟店的经营,应详细列入合同中,以得到加盟者的理解和接受。 6、加盟店的转让 加盟者可能会由于种种客观原因而无法继续经营加盟店,这就涉及加盟店转让或出售的问题,加盟店是否能转让、如何转让、转让给何种人等都必须列入合同中,以免将来发生纠纷。 也有些合同明确表明,假如加盟者要转让出售自己的企业,总部将有购买的优先权,或者有权选择转让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注意说明加盟店的转让价应以市场价为准。 7、仲裁 加盟双方难免会发生一些冲突,解决冲突的方式用仲裁比较合适。仲裁实际是由双方选择的仲裁人进行的私下诉讼,它的优点在于整个程序是在私下进行的。为了节省时间和费用,双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设定仲裁的规则,至于仲裁的时间可以根据当时发生冲突的情况而定。 在这里,选择什么样的人做仲裁人十分重要,如果仲裁人选择不当,做出的决定不公平或不客观,会使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满意,最后反而会扩大矛盾,以致双方走向法院。 8、终止合同及后果 合同一旦确立,就不能随意撕毁或中途终止。但是,也有加盟双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发生。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到什么程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当然,也应写明违反协议的一方是否有机会弥补其过失,以避免合同终止的后果。 一般来说,合同终止后,加盟者不能再使用总部所有的贸易商标、名称、各种标志和其它权利,在一定时期内也不得从事相类似的经营业务。 除了以上内容外,合同一般还包括地域的限制、营业时间的规定、营业秘密的遵守等内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其合同内容都不尽相同。
签加盟合同: 怎么办加盟一个代理签了合同?加盟一个代理签了合同,两天后想退,...
合同上有没有条约签字了不能退款?如果没有就去起诉他,打315热线找记者,他们不想惹事就会退给你钱的,如果还不行,那好,咱把店开起来,破坏加盟招牌,老总到时候会求你的
签加盟合同:签订连锁加盟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餐饮企业连锁扩张一般有两种路径,直营连锁与特许加盟连锁。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会在盈利模式定型,供应链建设,营运体系标准化打造等方面耗尽心血。
从近两年餐饮特许加盟的市场状态来看,由于我们一直身处市场最前沿,因此便特别综合深圳,成都,重庆,北京,上海五个区域的情况来谈谈。在这五个区域里,既有国内一线知名品牌,也有餐饮上市公司,更有网红企业,还有从默默无闻,近乎于一夜之间发展到上百家规模的餐饮企业。
从餐饮企业BOSS(以下简称:盟主方)角度来看,在盈利模式与品牌进行初期塑造时,他们几乎不会防范连锁加盟的法律风险。由此,最忧心的就在这两大块:
盟主方认知状态分布:
1、防止品牌形象受损,经营不能持续——最忧心
2、人才连锁是特许加盟扩张成功的关键——最忧心
3、防范法律风险(与嘟嘟相关联的地方)——无感觉
4、品牌塑造——不担心
5、盈利模式——不担心
看好一个品牌,认可他的发展模式,这一类掘金者(以下简称:加盟商),他们在确定加盟前,认为只需将投资回报计算清楚就行了。仅针对已经加盟,进入围城的加盟商来说,我们也进行一些调查,他们的期望在哪里呢?
加盟方吐槽重点:
1、人才:人才缺乏,希望得到人才输出的支持
2、培训:培训转化率低,希望得到总部支持
3、实战:遇到的问题总比学到的知识多,希望得到总部实地指导支持
4、漏洞:门店营运体系未形成闭环,漏洞很多
5、反馈:连锁企业内部快速反应机制不健全
从以上两个角度,我们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基本上所有问题都是相互呼应的。
比如:防止品牌形象受损,经营不能持续。尽管内外因素很多,但实际上大多数连锁企业都缺乏两个子体系的支撑,这是不争的事实。即缺乏连锁集团客人评价内部体系及连锁集团督导体系。
连锁集团构建“客人评价”内部体系的重要性
现在许多企业的“客人评价”基本都在第三平台上,作用仅限于为餐厅引流。既然如此,从门店到集团总部都理所应当地认为内部无需建立“客人评价”体系。这种认知只会让客人离餐厅越来越远,并被第三方平台“打劫”。毕竟餐厅是为客户服务的,尤其是全国加盟连锁的企业,因为用餐人群不同,需求也必然不同,因此,不同的加盟商当然出现的问题也会不同。
连锁企业如果缺乏“客人评价”内部体系,那必然就难以追溯到每个加盟门店出状况的根源。的确,真正的“客人评价”内部体系,是应该如刻度嘟嘟这般,不论是直营门店,还是加盟门店都有各自的“客人评价”,能查看,能回复,更能及时解决问题,还能收集起来讨论改进。餐厅如此重视客人的感受,还怕客人不带新客人登门?
连锁集团督导体系构建的主要目的
众所周知,督导体系的建立是连锁企业发展的基础,并以“指导”为主,“监督”为辅。可现实中,即便真的检查出问题,也仍然无法解决;而且天高皇帝远,检查人是否如实进行检查,难以知晓。督导体系没有形成闭环,也不能实时监测,以致流于形式,对连锁管控无帮助。
真正的督导体系应该如刻度嘟嘟这般,依托移动互联技术,以高效简洁的方式提供对应的优化解决方案,支持QSC、QSCV巡检,确保各项巡检指标能有效落地。比如,“问题聚焦”,可按品牌、区域、门店、责任人及工作项目五个维度进行聚焦分析,便于使用者宏观掌控;“公示栏”,做得好的,做得不好的,第一时间让所有员工知晓,实现同频,形成合力;“重大问题追踪”将上个月发现的问题变成待整改项,便于本月重点追踪;以及“巡检推荐”提供各种业态,各种类型的巡检标准。
也正是因为有着完善的巡检督导标准,连锁集团的督导检查体系其实是培养专才的一个重要途径。毕竟企业想要实现连锁扩张,真正需要的是专才;国外餐饮企业培养的都是专才。
从实战中训练人,培养人,不需要他们有太多理解,知道怎么做就行。由此,也才能实现人才连锁。
人才连锁才是特许加盟扩张成功的关键
这也是许多连锁企业正在执行的人才战略计划。人才连锁这个称呼是基于大多数进行特许加盟的连锁企业的人才现状来说的,一般盟主方在特许加盟时一般只看到品牌使用费或无形资产入股,供应链服务与收费,装修费,门店收入提点等等,却忽视了盟主方与加盟方要想利益一致时,所产生的摩擦中最致命的一项软肋。大多数盟主只把总部与直营连锁店的人员,看作自己人。其实加盟方的从业人员也应是自己人,应该通盘考虑人才连锁的机制建立,并可以从人才孵化的周期、成本、评级,晋级五个维度来着手建立内训体系。
A、从企业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剖,帮助企业从0到1构建最基础的训练体系,至少要包括186项标准(含企业内部案例);
B、惟有逐步完善成企业规范、标准、制度的学习园地或自学平台,方能建立个人自检机制,促进全员养成自律的工作习惯,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C、内训后,员工是否全盘掌握,或可否完整传递给自己的培训对象,均可以通过组织考试来检验,还能有考试成绩的聚焦呈现,一目了然;
D、最后,启用人才评级机制的目的就是为防止最终结果与绩效奖惩流于形式,因此,绩效考核应是员工工作表现的真实成绩单,而且还能
签加盟合同:签了加盟合同之后不想加盟了,能退回加盟费吗?
主要看合同约定!一般情况下是如果只签合同,没有付费,合同无效!如果已经付费并且合同没有规定在一个期限内可以退出并返还加盟费的,是退不回来的!如果合同中的加盟费附带有产品赠送在内,可以拿回产品折价部分!
签加盟合同:开加盟店签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注意商标、商号等的使用权,注意合同上有没有注明延展期限,总部提供服务的种类有哪些,加盟店的义务有哪些,总部如何对加盟店的经营控制,终止合同及后果等等。
开服装品牌加盟店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1、商标、商号等的使用权
在绝大多数的特许连锁体系中,加盟总部拥有以下无形资产:在签订加盟合同时,应准确清楚地说明总部拥有的无形资产,以及授权加盟店使用这些无形资产的种类和范围。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双方关系持续的时间。这一时间有长有短,短则3~5年,长则10年以上,没有具体的标准。在合同上,还应注明允许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权利。
如果合同上没有注明延展期限,而总部又不愿签订期限较长的合同,这很可能表明将来加盟店要续约时,不得不付出一笔高额的加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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