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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 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哪些免税项目? 爱问知识人

2024.01.11 07:04

文章来源:顺利加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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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 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哪些免税项目? 爱问知识人 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下列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 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哪些免税项目? 爱问知识人

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下列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其中,国债利息,是指个人...展开全部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 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免税规定有哪些? 爱问知识人

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免税项目如下:( 1 ) 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 卫生、体育、 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 ) 国家规定的债券利息和专项储蓄存...展开全部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 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展开全部

其他答案: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包括: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安置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1)对学生个人参与“长江小小科学家”活动并获得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2)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 哪些项目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爱问知识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展开全部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税法中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定免税项目有哪些?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另外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下列项目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有哪些?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 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 离休生产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 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摘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个人所得税有哪些免税或优惠规定?

个税一共有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免除一定的个税,具体如下: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六大专项附加,如何抵扣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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