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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将组织开展购物中心年度评选活动

2024.02.19 11:58

文章来源: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摘要:

各会员单位、相关企业: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定于2013年6-8月组织开展...

各会员单位、相关企业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定于2013年6-8月组织开展2013“CCFA购物中心金百合奖”(简称“金百合奖”)、“中国购物中心TOP10”评选活动。

“金百合奖”评选自2011年初创已连续成功组织两届,受到业界广泛关注和认可。过去两年已有16个购物中心项目先后获得年度“金百合奖”(详见附件1)。

本年度协会将参照国际做法开展“中国购物中心TOP10”调查统计,并将根据企业旗下购物中心“总可出租面积(Gross Leasable Area)”发布排名。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金百合奖

参与评选的购物中心主要由企业自荐、协会连锁品牌与购物中心合作委员会(简称购委会)委员推荐产生。

(一)参评条件及评选办法

1.基本条件

参评购物中心项目必须在中国大陆市场持续运营2年以上,包括地区型、都市型、社区型、奥特莱斯等不同类型购物中心。

2.评选步骤

(1)自荐或推荐者填写附件4,并对所自荐、推荐的购物中心进行初步打分。每个企业、每位购委会委员可自荐或推荐5个购物中心项目。

(2)召开评审会,并根据地区型、都市型、社区型、奥特莱斯购物中心分类进行初选并确定入围名单。

(3)入围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

(4)召开终评会,评选确定“金百合奖”获奖名单。

3.截止时间

请于2013年7月30日前将附件4电邮或发传真至协会。

(二)颁奖

“金百合奖”颁奖式将于11月14-15日“第十五届中国连锁业大会”期间举行。

二、中国购物中心TOP10

(一)调查统计

对象:在中国大陆开发和运营购物中心的企业。

1.基本条件

(1)在中国大陆已开业的购物中心总数量达到5个以上(含5个)。

(2)地区型、都市型、社区型、奥特莱斯等不同类型购物中心都可计入总可出租面积;其它商业地产,如写字楼、酒店等不计入总可出租面积。

2.步骤

(1)自荐或推荐者填写附件3。每个企业、每位购委会委员可自荐1家,推荐5家以上购物中心开发运营企业。

(2)协会组织专家现场走访,问卷调查,收集核实相关资料。

(3)召开评审会进行初选并确定入围名单。

(4)入围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

(5)召开终评会,确定2013“中国购物中心TOP10”排名。

3.截止时间

请于2013年7月30日前将附件3电邮或发传真至协会。

(二)授牌

2013“中国购物中心TOP10”授牌式将于11月14-15日“第十五届中国连锁业大会”期间举行。

三、评审组织机构

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奖项评审工作规则》,协会组织成立2013“CCFA购物中心金百合奖”和“中国购物中心TOP10”大评审团,负责奖项评审、排名确认工作。

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望各购物中心开发运营等相关企业报名参与。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勇 武瑞玲

电 话:010-68784933、68784930 传真:010-68784934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A座8层811

邮 编:100037

E-mail: zy@ccfa.org.cnlucywu@ccfa.org.cn

附件:

1.2011年、2012年CCFA金百合奖获奖购物中心名单

2.购物中心主要类型及定义

3.《2013中国购物中心开发运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4.《2013“金百合奖”(典型购物中心项目)自/推荐基本情况表》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关于开展2013“CCFA购物中心金百合奖“、”中国购物中心TOP10“评选的通知.pdf

《2013中国购物中心开发运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doc

《2013“金百合奖”(典型购物中心项目)自荐推荐基本情况表》.doc

文章来源: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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