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19 12:00
协会建立企业媒体互动机制
文章来源: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关于加强协会与会员企业新闻及媒体互动合作的函各会员企业: 为更好地服务...
关于加强协会与会员企业新闻及媒体互动合作的函
各会员企业:
为更好地服务会员企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现已形成线上官方网站(www.ccfa.org.cn)、移动微网站(wei.ccfa.org.cn)、微信公众号(CCFA2013),线下《连锁》月刊、《便利店》季刊等多种媒体渠道。同时,协会与会员企业建立了媒体互动合作机制。经过前期合作,协会与部分会员企业已经形成良好的交流与互动,在宣传会员企业、引导社会媒体舆论的同时,提升了行业整体形象。为扩大和加强媒体互动合作的范围与深度,2015年协会拟增加并调整互动合作的内容,希望各会员企业积极响应和参与。相关内容主要包括:
一、加深常态化、规范化合作
1.会员企业委派媒体相关负责人(企业内刊负责人、对外宣传负责人)与协会新闻部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并常态化。
2.会员企业内刊(企业报、企业杂志、企业电子刊物等)与协会《连锁》月刊进行交换并定期制,即企业内刊出版后即时邮寄或发送至协会,协会为企业媒体负责人免费定期提供《连锁》月刊一套。
3.会员企业可随时向协会发送企业新闻和相关稿件,协会审核后将转载或编发在协会网站、《连锁》月刊、微信的相关栏目中,并对刊用文章注明出处。对刊用的优秀稿件,协会将向公共媒体推荐使用。
4. 协会将开展会员企业新闻稿件包括图片等评优活动,并依据企业新闻稿件的数量、质量、行业影响等进行评优和表彰。
5.协会官方微信将与会员企业官方微信及主要负责人的微信互相关注,并不定时转发会员企业相关信息。
6.协会将优选会员企业内刊中的文章,在网站、《连锁》月刊、微信等协会媒体上转载或编发,并注明出处。
7.协会在发布相关新闻及协会活动通知的同时,会将相应内容发送会员企业媒体,会员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转载或编发,协助协会进行推广和宣传。
8.会员企业可自行转载和摘编协会网站、《连锁》月刊、微信公众号中的相关文章和资讯并注明出处。
二、加强活动交流
1.协会将通过微信、邮件、QQ群等方式与企业媒体进行相关话题的探讨和交流。
2.协会将不定期开展会员企业内刊和媒体负责人的交流活动,为企业内刊和媒体负责人创造学习交流机会。
请有意参加互动合作机制的会员企业填写《会员企业媒体登记表》(见附件),并于5月8日前发至协会新闻部。
三、联系方式
1.内刊交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811室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新闻部(100037)
2.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员企业媒体QQ群:139619833
3. 协会微信公众号:CCFA2013
新闻部邴雪微信号:AngelabingCCFA
4. 联系人:邴雪
电 话:010-68784908 传 真:010-68784967
Email:bx@ccfa.org.cn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请于2015年5月8日前回复附件到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下载附件:
关于加强协会与会员企业新闻及媒体互动合作的函.pdf
会员企业媒体登记表.doc
文章来源: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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