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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科的见义勇为者更该大力褒奖

2024.02.21 11:22

文章来源:四川省服装行业协会

摘要:

近日,接网民反映,记者赶赴当地调查采访后得知,在江西省贵溪市金屯镇上开南杂店的邱金华告诉记者,2011年9月7日深夜,面对入室...

  近日,接网民反映,记者赶赴当地调查采访后得知,在江西省贵溪市金屯镇上开南杂店的邱金华告诉记者,2011年9月7日深夜,面对入室抢匪,青年潘辉强见义勇为,勇斗持刀歹徒身中三刀重伤,后申报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三个月后,镇政府分管政法的副镇长杨西东对他说,因为以前有犯罪前科,见义勇为的荣誉申报不了。他被当地相关部门拒绝。(2月14日《南方日报》)

  当地相关部门这样的明确而公开拒绝伸张正义的公共行为,不仅有失法律政策的水准,而且有失执政为民的从政风度。因为见义勇为是指在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分割或威胁之时,公民为维护正义,不顾个人安危,勇于斗争的行为。显然这种行为是对事不对人的,与是否有前科无涉。看得出来,在这些官员的意识里:只要一个人曾经犯过错,那么他再怎么努力,甚至是见义勇为者,都不会再成为好人和英雄了。

  究竟潘辉强是啥“前科”呢,据潘辉强称,自己前几年在福建打工时,帮几名实施盗窃的朋友开了两回车,也因此服刑9个月。俗话说得好,浪子回头金不换。一个人不管他之前犯了什么错误,只要他勇于改正,就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个正义之人。有责改之,无责加勉。他有前科,已是事过境迁,况且他已受到过法律的惩戒。我们不能以前过盖今功,如此拒绝其申报见义勇为称号,显失公允。就潘辉强目前的见义勇为表现来看,我们还应跟进表扬和鼓励才对。

  如此不但迟到了褒奖的步子,还对见义勇为者自己申报不理不问,还多方找推诿理由予以搪塞,这实为不妥。实际上,潘辉强这样的英雄义举,以及要求申报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一点不过分。因为表面上看,他是为了得到这一称号,获贵溪市为见义勇为者发放的2000元奖金,但客观上他的申报行为更像是出于教化人心的目的,让更多人知道,我们社会需要正义感的全面铸就,一个曾犯过错的公民,一样可以成为一个为社会正义挺身而出的勇士。

  退一步说,就是潘辉强是为了功利,我们也无理由置喙。当不少年轻人习惯于成为危险生命的冷漠看客,甚至在一些地方还传出有年轻人对自杀者高喊“再来一刀”时,当不少年轻人见死不救,或者给钱才救人时,反倒是一个有前科的人大胆施援手,这对社会当成是一种现实映照,也是弥足珍贵的。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是当前社会急需正面歌赞的,当然也是较为稀缺的。我们不该戴着有色眼镜去以“完人”的标准审视,更应掘出我们社会需要大力倡导的时代精神。

  社会像一条大链,每个人就是链上的懂得感恩的节点;社会是一个充满情怀的联合体,靠的是每个个体的生命相互取善,它才有机会变成美好人间。潘辉强这位有前科的见义勇为者,便让人看到了一缕夺目的正义之光。但令人忧惧的是,这缕阳光现在似乎变得愈发稀薄了。不仅社会意识尚未充分感知到这一点,不少英难在流血之后尚在暗地里流泪。这理当引起我们社会的高度警觉,这种负面意识的公开逆行,最终会伤及每个生命得到敬重的社会肌体。

文章来源:四川省服装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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