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6 10:57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
文章来源:浙江省饮料工业协会公众号
5月26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母婴用品...
5月26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市监发〔2021〕37号)文件,公布了《四川省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从2021年6月开始至2023年12月底截止,开展我省全面规范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经营秩序的专项行动。
我省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部署,坚决维护母婴等特殊人群对特殊食品的消费权益,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筑牢特殊食品安全底线,而开展的一项对四川孕婴童企业规范经营具有重要指导和促进作用的专项工作。
该行动将严格执行“四个最严”(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作出重要指示,要求食品安全工作必须抓得紧而又紧,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都要追究到个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的规定和要求,主要针对全省母婴用品店(以下简称母婴店)就孕婴童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管理加强监管,重点强化标准规范、诚信建设、示范引领、执法监督和社会共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该行动为期3年,明确提出了“全省母婴店经营者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店面形象整体改善,规范经营水平显著提升。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教育宣传成效明显,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 ;诚信店、示范店引领效应积极显现,母婴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特殊食品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达标率95%以上;消费者信心和满 意度明显提高,针对母婴店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投诉举报每年同比下降10%以上”的总任务目标。行动《方案》对主要规范的内容进行了明确。重点在经营资质许可、经营产品和经营行为、专区专柜管理、场所卫生整洁、特殊食品溯源、示范引领建设、开展监督执法、落实“四个责任”八个方面提出了工作安排和规范要求。
行动《方案》强调:要搞好同省内有关行业协会的协同配合,加强行业自律,有效发挥相关协'会的教育培训、沟通协调等功能。以“四有四无”(有证有票有台账有专区专柜,无假冒无过期无变质无虚假宣传)为基础条件, 以经营资质合法、经营产品合格、经营环境达标、产品陈列规范、索证索票齐全、人员培训到位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为基本标准,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积极参与行业协会“诚信店”、“示范店”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母婴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水平整体提档升级。
行动《方案》强调:开展母婴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是促进经营者自律、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母婴店数量多、销售散、规模小等特点,通过上门宣传、指导帮扶、监督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辖区母婴店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各项经营自律制度。要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注重挖掘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分级开展典型引导活动。
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母婴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部署,四川省孕婴童用品产业协会将积极履行作为四川省孕婴童行业社会组织的重要职责,充分结合协会众多会员单位是各地市母婴店连锁头部企业的独特优势,认真引导、督促和帮助母婴店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加强特殊食品规范经营。
协会将重点落实六方面工作:一是及时发出孕婴童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行业倡议,开展母婴店企业诚信规范经营自我承诺和公示活动;二是开展母婴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特殊食品法律法规知识专项培训;三是制定母婴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指导标准,引导母婴店对标开展经营管理;四是开展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诚信店”、“示范店”创建,培育先进典型,发挥模范引领作用;五是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及时宣传工作动态和优秀案例,及时向监管部门反馈工作信息,动态研究、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六是开展交流观摩,推广普及经验做法,固化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附:《四川省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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