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6 10:57
四川市场监管提档升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这样实施
文章来源:浙江省饮料工业协会公众号
以下文章源于《消费质量报》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
以下文章源于《消费质量报》
确定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食盐等食品的生产许可工作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食盐除外),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除外),其他食品等食品的生产许可工作由市(州)市场监管局负责。 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工作由市(州)市场监管局负责。 参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6〕115号)相关规定,粮食加工品,调味品(味精),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糖)等低风险等级食品的生产许可工作,市(州)市场监管局可根据本地实际提出由本级或者县(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的意见,报省市场监管局同意后实施。
严格食品生产许可程序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按照以下食品添加剂类别提出: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复配食品添加剂。 申请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向行政许可机关提出许可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及附件。 许可申请受理。行政许可机关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受理生产许可申请,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做出准予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
新办食品生产许可的。 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的。包括在证书有效期内存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不合格的;在证书有效期内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 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的。包括食品类别发生变化的;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生产场所迁址或增加生产场地的;生产条件及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 其他需要现场核查的情况。
现场核查应当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根据需要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核查人员参加现场核查,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核查人员由有许可管理权限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培训考核。
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强化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一)空白证书管理。省局统一负责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的印制、发放等管理工作,各市(州)局每年定期向省局申领。
(二)电子证书管理。积极推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统一全省电子签名技术和电子印章等标准,建立电子证书管理机制。
(三)规范证书内容。
证书编号。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食品生产许可档案管理。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许可档案管理制度,将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书、现场核查报告等相关文书材料及时归档,食品生产许可档案保存期限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鼓励各单位积极采用食品生产许可电子档案管理。
此外,在其他方面,《实施意见》也作了相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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