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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书丨关于遏制“天价”月饼的倡议

2024.03.06 13:57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连锁经营协会

摘要:

关于遏制“天价”月饼的倡议为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制止“天价”月饼等现象,坚持月饼大众食品属性,体现中秋节传统文化,促进月饼行业健康


关于遏制“天价”月饼的倡议

为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制止“天价”月饼等现象,坚持月饼大众食品属性,体现中秋节传统文化,促进月饼行业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2022年第5号),在云南省商务厅指导下云南省连锁经营协会发出以下倡议:


一、提升产品品质,营造良好风尚,拒绝过度包装,厉行节约之风。月饼生产企业应自觉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限制食品过度包装要求》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企业自律,拒绝使用珍稀食材。不使用名贵珍稀食材作为月饼馅料,不销售使用野生保护动物食材和名贵珍稀食材作为馅料的月饼。

不生产过度包装食品,不生产和其他产品混装的盒装月饼,不使用贵重材料包装食品,当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第一责任人,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拒绝过度包装。严格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要求,做好月饼采购和加工制作,拒绝采购销售过度包装月饼,在营销活动中不以商品包装为噱头诱导或者误导消费者做出购买行为,不对商品另行过度包装,必要时可为散装月饼提供简约实用的销售包装。引导供应商简化包装,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降低废弃物产生,以增强社会效益。


二、遵守政策规定,合理进行定价,拒绝月饼混合销售。月饼销售经营者应把好进货、采购关,严格落实国家四部委《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有关要求,不采购过度包装食品,不定制“天价”月饼,不经营同其它产品混合搭售的盒装月饼,对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盒装月饼的交易信息,要妥善保存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拒绝采购和销售天价月饼。对月饼产品合理定价,不以豪华天价为噱头进行宣传,不诱导或者误导消费者购买高价月饼,维护健康市场秩序。鼓励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销售月饼时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实施价格欺诈违法行为。

拒绝月饼混合销售。销售盒装月饼时不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不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



三、强化宣传引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倡议各相关企业充分利用LED屏、小程序、室内广告机、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提倡节俭、反对浪费理念,引导广大市民理性消费,尽量购买和选用资源节约型产品和简约适度包装的产品,推动形成健康的消费环境。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摸排工作,自觉维护市场良性竞争环境,坚决抵制以月饼过度包装为卖点引诱消费者购买,对市场中出现的违反月饼过度包装国家标准的行为,做到零容忍并主动投诉举报,共同营造诚信自律经营环境。


四、广大消费者应争当抵制浪费、厉行节约的监督者和践行者。要树立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科学消费理念,拒绝购买过度包装食品和“天价”月饼,积极监督和举报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销售过度包装食品的行为。


云南省连锁经营协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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