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6 14:04
昆明商户可申请临时外摆 但这62条道路绝对禁止→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连锁经营协会
2月27日,都市时报报道了市城市管理局等4部门联合下发《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商业活动场所服务管理弹性措施的通知》
春节期间,游客在昆明市南强街巷游览 新华社记者 胡超/摄
昆明老街/都市时报资料图
1.找谁备案?
县区级商务部门对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下,期限7天以上1个月以内的临时性商业活动进行备案;市级商务局会同市城管局接受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跨区连锁经营或期限1个月以上的临时性商业活动报备。
在实际工作中,各县区级商务部门将主动与城市管理部门协商确定备案方式和流程,制作相应备案表格,方便经营主体,尽可能缩短审核周期,主动做好对企业的服务。
2.引摊入市区将为弱势群体设免费摊位
临时性商业活动指的是哪些活动?对场地有哪些要求?如何进行申报?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做出解答。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根据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具体需求,在引摊入市区域设置一定比例的摊位,免费提供给弱势群体或残障人士,鼓励其自食其力,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3.“绝对禁止区域”对占道经营“零容忍”
针对商业外摆的规范性问题,此次解析会上,市城管理局也表示,在绝对禁止区是不允许商业外摆的。由于昆明市街巷实际情况各不相同,在《措施》落地后,市城市管局鼓励各个街道社区根据自身条件对外摆相关条件进行弹性调整。
4.允许大型饭店、酒店外摆早点摊位
昆明一些酒店的包子、米线、特色餐饮味道非常好,除入住酒店的客人外,不少本地居民也想品尝和享用。因此,允许大型饭店、酒店外摆早点摊位。
但外摆区域要尽量进行美化、绿化和亮化,可采用绿植、花卉等进行围挡,最大程度上营造良好外摆和就餐环境。
下一步,昆明还将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商业综合体、街区等编制大型精品夜市、星光夜市等设计方案,向属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打造有影响力的夜市品牌。
按照《措施》规定,对于临时性商业活动、适度允许商业外摆弹性措施仅实施到2023年12月31日止。
待期满后,相关部门将对弹性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是否再继续或延长,将报请昆明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一起来看看
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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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临时性商业活动?
《措施》中的临时性商业活动,指的是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为吸引消费者、扩大销售而开展的营销活动。
构成条件:必须要有商业活动场地空间或条件;确保在商业体的建筑红线范围内;不占农用地、不影响消防、不影响居民出行等条件。
●什么是确有经营需求?
指的是为了自身经营的需要,不是将自身的场地对外出租或转租,必须是经营主体自用,用于商业体内的商品展示、促销、夜市、群众性文化体育经营活动等。
临时性商业活动建构(筑)物按照期限长短、面积必须要进行报批。由经营主体逐级向街道、区、市相关部门申报。
经批准后,要在显著位置公示批准的面积、经营时长等信息。
●禁止行为有哪些?
1.禁止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及周边搭建临时商业活动建(构)筑物;
2.禁止挤占人行道、盲道开展各类经营活动;
3.禁止流动经营、沿街叫卖、高音扩音等促销行为;
4.禁止机动车占用城市道路实施流动、占道经营。
●“绝对禁止区”是哪些?
指主城区范围内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交通功能重要的支次道路、城市公共广场、地铁(公交车)站、人行天桥(过街通道)、交通十字路口;
各类医院、学校、驻昆部队、各级行政机关、窗口服务单位、公交场站、客运站周边200米范围内及河道两侧、旅游景区(公园)及易燃易爆场站门口50米范围内;
2019—2020年着重打造的北京路、一环路、滇池路、彩云路、龙泉路等62条重要城市道路;
“绝对禁止区域”内实施占道经营行为“零容忍”。
62条重要城市道路名单>
北京路、一环(含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环城北路、环城西路、一二一大街)、青年路(含圆通北路、巡津街、南坝路)、春城路、白塔路、白龙路、西昌路、大观路、滇缅大道、普吉路、学府路、东郊路、拓东路、金碧路、西坝路、西福路、东绕城、南绕城、环湖东路、龙泉路、沣源路、机场路、人民路、春雨路、东风路、二环路(含二环东路、二环南路、二环西路、二环北路)、西北三环、白云路、穿金路、霖雨路、铂金大道、世博路、金色大道、北辰大道、园博路、日新路(含日新东路、日新中路、日新西路)、海埂路、前兴路、前卫西路、昌源路(含昌源南路、昌源中路、昌源北路)、海源路(含海源南路、海源中路、海源北路)、东三环、昌宏路、春漫大道、顺通大道、云大西路、滇池路、广福路、红塔东(西)路、怡景路、金柳路、观景路、迎海路、湖滨路、珥季路、官南大道、福保路、飞虎大道、金源大道、彩云北路、民航路、西园路。
●“相对禁止区域”和“引导区域”有何区别?
指绝对禁止区域之外的其它城市次干道、距居民区一定范围之外的城市空地、待开发地块,以及不具备通车条件的断头路,城郊接合部日间使用但夜间空置的场地,不影响人车通行的小街小巷;
城市商业综合体红线范围内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不影响市容整体秩序的区域,也是实行弹性措施,适度允许商业外摆的区域。
商业外摆销售行为必须使用自营门面、商铺门前区域,符合街道办事处划定的外摆线、外摆商品种类、外摆时段等要求。
商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属地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承诺按照管理要求规范实施。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连锁经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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