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6 14:06
明天又是领“彩云盘龙消费券”的日子,别忘了噢~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连锁经营协会
彩云盘龙消费券为进一步释放岁末年初消费活动,营造春节购物氛围,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消费信心,盘龙区决定在2023年1月12日至3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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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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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释放岁末年初消费活动,营造春节购物氛围,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消费信心,盘龙区决定在2023年1月12日至3月1日期间发放第三期“彩云盘龙消费券”。特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二、发放时间
第一批:2023年1月12日12:00至领取完毕
第二批:2023年1月14日12:00至领取完毕
三、活动范围
(一)投放范围
昆明市常住人口以及在昆工作学习、旅游观光人员,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昆明市即可申领消费券(以领券手机号归属地及领券与核销定位信息进行结合认定。
(二)使用范围
盘龙区盘龙区汽车、零售百货、药品、大型商场商家、餐饮和盘龙区老字号等诚信企业。消费券仅限线下到店使用,具体名单详见消费券上的使用范围。
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建行生活”APP分两批投放380万元,共计12万余张“即领即用”电子消费券。
五、消费券投放、领取和使用
(一)消费券类别
1.通用券
(1)25元券,消费满50元可用一张;
(2)50元券,消费满100元可用一张;
(3)100元劵,消费满200元可用一张。
2.专享券
(4)建行生活15元数字人民币专享券,消费满16元可用一张;
(5)云闪付10元专享劵,消费满30元可用一张;
(6)云闪付30元专享券,消费满100元可用一张。
3.专用券
汽车企业、餐饮企业等专用券。
(二)使用时间
第一批:2023年1月12日12:00至2023年2月27日24:00;
第二批:2023年1月14日12:00至2023年3月1日24:00。
(三)领取方式和领取规则
2023年1月12日和2023年1月14日12点起,消费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云闪付”APP和“建行生活”APP两个平台领取。每个平台账号每面额最多可领取一张,同一消费者在本次活动中最多可获取三张通用券的使用权。
(四)使用规则
1. 消费券领取成功后,鼓励到参加活动的商家线下(实体店)消费,消费券领取当日生效,逾期不消费自动失效;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
2. 消费券不可储值,不可提现,不设找补,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参与商家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消费券领取后变相用于储值,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抢券等违法行为;若发现商家故意违反本条规则或者未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有权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3. 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严禁违规核券。
4. 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连锁经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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