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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第一二三期“彩云消费券”核销数据的通知
摘要:
协会相关会员企业、全省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全面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全面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岁末年终消费旺季,充分挖掘本地消费潜力,进一步提振重点消费,促进全年消费增长,云南省商务厅于2021年四季度,面向全省开展“云集好物 年终聚惠”系列促消费活动。其中,投入1亿元资金,面向全省分期发放“彩云消费券”,参加活动企业为省内主要商贸流通企业,覆盖电商、商超百货、餐饮、中西药、家电家居、通讯器材、成品油、家政等行业。目前,第一期“彩云消费券”已于12月1日23:59:59截止,第二期已于12月8日23:59:59截止,第三期将于12月15日23:59:59截止。根据省商务厅有关工作要求,为充分掌握“彩云消费券”落地执行情况,深入分析“彩云消费券”发放活动成败经验,为后续“千企冲刺”销售竞赛活动评审、《云南省零售行业消费券促消费分析报告》撰写提供参考和依据,请协会相关会员企业、全省各相关企业于2021年12月16日17:00前,将第一二三期“彩云消费券”发放活动企业核销数据(附件)填写报送至协会秘书处;协会秘书处将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企业数据保密工作,不将相关数据提供给省商务厅等政府部门之外的任何企业、个人和第三方机构。协会秘书处联系邮箱:ycfa2019@163.com附件:第一二三期“彩云消费券”核销数据统计表(请在本公众号首页回复“消费券”,或联系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获取)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连锁经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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