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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9月起,在昆明这个行为将被重罚
摘要:
7月19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昆明市社会医疗保险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明确从9月1日起,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险基
7月19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昆明市社会医疗保险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明确从9月1日起,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为目的,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管理规定》明确,社会医疗保险包括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重特病医疗统筹、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基金包括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职工重特病医疗统筹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昆明市统筹区内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归集、管理、支付、待遇享受等活动,以及有关监督管理工作也适用。《管理规定》明确,昆明市统筹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职工,应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应当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或者由参保职工签字确认,留存2年以上备查。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到属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享受相应待遇;在统筹区外已经参加各类社会医疗保险的,不得在本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加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依法享受政府补贴;低保、重残等特殊人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管理规定》提出,定点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服务协议,核实患者身份及参保情况,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提供特殊疾病患者、医疗照顾人员门诊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核实患者身份,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开具处方,有关医疗文书应当保存备查;患者委托他人代开药物的,应当查看患者委托书、代开人员身份信息;委托书及代开人员身份信息、有关医疗文书等应当留存备查。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不得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管理规定》明确,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下列方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此外,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为目的,实施了以下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理:(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五)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六)将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结算;《管理规定》明确,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三)利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此外,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为目的,实施了前款规定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免责声明:凡注明 “来源:XXX”的图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平台转载旨在分享交流,仅供读者参考,不用作商业用途。如涉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0871-65716500。云南省连锁经营协会成立于2019年9月,是由云南省从事连锁经营服务的企业和相关专家、管理人员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登记机关为云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为云南省商务厅。协会现有会员单位近100家,覆盖药店、便利店、百货超市、书店、电器专营店、餐饮、眼镜、数码产品专营等10余个业态,连锁店铺总计超过1.5万个。2020年,会员企业累计销售额约460亿元,约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7%。其中,13家会员单位入选“云南省非公企业100强”榜单,2家会员单位入选云南省“10大名药材”榜单,1家会员单位入选云南省“10大名菜”榜单,3家会员单位入选云南省绿色食品“10强企业”榜单,2家会员单位入选云南省绿色食品“20佳创新企业”榜单。协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企业”的办会宗旨,深入践行“整合资源,服务政府,服务企业,积极促进云南省商贸服务业的发展,帮助云南省绿色食品拓展市场”的组织使命,“政府信赖、引领行业、赋能企业、成就员工”的价值观,“云南优秀、全国知名的行业协会”的发展定位,“善于学习、开放包容、精益求精、只争朝夕”的组织精神,“负责、用心、真诚、高效”的工作风格,充分发挥会员与政府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搭建业内交流合作平台,提供系统化专业培训和行业发展信息数据,营造协同协作、有序竞争、共赢发展的良好环境,持续助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促进云南商贸流通及服务业的发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同时,实施规范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履行社会责任,努力为云南经济转型、消费升级作出贡献,为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提升云南人民的幸福感而努力。受到会员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引起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网等众多主流媒体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民政厅等多家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的持续关注和广泛报道。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连锁经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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