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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云南省住建厅发文规范门店牌匾管理:允许门头招牌体现企业个性,取消门店牌匾事前审批
摘要:
连锁经营企业通过对企业形象和经营业务的标准化管理,做到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质量等“六个统一”,但在实际经营中由于城市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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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企业通过对企业形象和经营业务的标准化管理,做到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质量等“六个统一”,但在实际经营中由于城市统一规划、创建文明城市等原因,部分街道户外广告设置存在“差异化”、门头形象“不统一”等问题及《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办理存在标准、有效期、申报材料等不统一等问题,这些问题长期困扰着企业发展。
2020年4月,为帮助会员企业解决难题,协会积极收集汇总了会员企业门头设置存在“差异化”及《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办理存在困难的案例,并专项报告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云南省住建厅”),接到协会报告后,云南省住建厅领导高度重视,深入调研并专题研究讨论,于5月27日下发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门店牌匾管理的通知》,文中明确了:(1)不得对门店牌匾的画面、内容、字体、标识做统一要求;(2)取消门店牌匾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得设置有效期。这一举措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连锁企业的户外广告门头不统一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办理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和困难。
感谢云南省住建厅对云南省连锁经营协会及会员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为云南省住建厅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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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黑龙江省连锁经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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