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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家电】推荐参加广东省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公示活动申报的通知

2024.03.11 11:35

文章来源:中山市家电行业协会公众号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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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创建的工作方案》、《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方案》、《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关于在全省消委会系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为积极配合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指导全市消费者组织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将在全市创建一批“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现推荐会员企业参加广东省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公示活动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申报日期

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10日

2

申报条件

(一)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及相关行政许可;

(二)有固定经营场所(电商须有正规公开的经营网址),并配备与经营规模相当的人员和设施;

(三)经营项目面向消费者,且与人民群众消费生活密切相关;

(四)近两年没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或企业失信“黑名单”。

3

申报材料

(一)放心消费承诺活动申请表;

(二)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申请表;

(三)营业执照及相关行政许可文件(复印件盖章);

(四)所提供材料真实及没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或企业失信“黑名单”的申明(可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公章);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盖章)。

4

其他

省消委会在官方网站(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官网www.gdcc315.cn)和微信公众号(广东消委会)设立“放心消费创建公示”专栏,市级消委会定期汇总全市承诺单位信息和全市退货承诺单位信息报省消委会录入,在全省进行集中性公示、宣传。

请有意愿申报的企业于2020年1月10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快递至协会秘书处(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三楼),《广东省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活动规则(试行)》和《广东省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试行)》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协会官网下载。

联系人:何小姐、霍先生,0760-22519226、22519221;

邮箱:zsjdxh@163.com。


中山市家用电器行业协会

0760-22519221

www.zsjdxh.org

zsjdxh@163.com

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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