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1 11:38
【培训通知】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负责人统一考试
文章来源:中山市家电行业协会公众号
最新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CNCA-C07-...
最新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CNCA-C07-01:2014)已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实施规则的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生产企业认证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认证技术负责人)由生产者(制造商)任命/授权,并经认证机构考核认定,负责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变更的批准。应用简化流程变更B类关键元器件的供应商不需缴纳变更费用,变更立即生效,不需等待认证机构的批准。
按照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有关要求,认证技术负责人考核内容分为产品认证基础知识及通用标准(即通用知识)和特殊标准两个模块,两个模块都通过考核后,才能申请获取认证技术负责人认定资格。
为保证认证技术负责人考核认定工作的顺利实施,现组织会员企业参加由CQC广州分中心举办的“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认证技术负责人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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