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1 11:39
【申报通知】关于申报“2016年广东省制造业500强”企业排序发布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山市家电行业协会公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89号)...
2016年“广东省制造业500强”企业排序活动,将秉承“科学、权威、专业、公正、广泛”的评选原则,由评审专家委员会参照国际通行的方式,以2015年企业营业收入以及其他相关指标、数据为依据,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遴选,最终确定2016年广东省制造业500强企业。有关历届“广东省制造业500强”企业排序发布活动介绍内容请登陆南方制造业网:www.cngma.com。
本活动主办方不向申报企业收取报名费和有关评审费(500强排序入选企业,由主办方免费颁发2016年广东省制造业500强荣誉证书)。排序结果及研究报告将在“2016年广东省制造业发展年会”上予以发布。届时,将邀请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并举行发布仪式。
一、申报资格 凡是在广东省内注册,2015年完成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含2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均可申报。申报企业,如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只由母公司申报。为了保证数据的客观公正,申报企业均需提供真实数据材料,凡提供企业申报表数据不完整或无法确认的,均不具有排序资格。如企业所提供的数据资料不真实而进入本排序前500名,一经查出,主办方有权取消其排序称号。 二、指标填报 申报企业需填报申报表,主要填报营业收入、出口国外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净利润、研发费用、员工总数等指标和企业有关信息。 三、申报方式 由企业所在地经信局、商务局、制造业行业协会、工业园区推荐或企业自荐申报,申报表请于2016年6月30日之前按“申报填表说明”要求,将申报表填好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传真到秘书处(或发扫描电子文档到zsjdxh@163.com)。申报表可登陆南方制造网500强专栏(www.cngma.com)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霍先生、何小姐 电 话:0760-22519221、22519226 传 真:0760-22519222 邮 箱:zsjdxh@163.com
一、申报表主要栏目填报说明
1、企业性质栏:请从“国有”、“民营”、“外资”三种性质中选一项打√。国有是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是指集体和私营企业,“外资”是指境外资本(50%以上)在广东境内投资兴办的企业。
2、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栏:指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或提供的主要服务,按所属行业分类,根据营业收入的占比由大到小排列,最多不超过3项(必须填写)。
3、指标栏:所有指标均按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和年报的数据填报,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营业收入:不含增值税收入,包括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境内和境外的收入。
出口国外营业收入:境外的收入。
净利润: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
资产总额:年末的资产总额。
研发费用: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实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员工总数:年度平均从业人数(含所有被合并报表企业的人数)。
科技人员比率:科技人员人数/公司总人数。
4、企业信息栏:请按照要求填写或打√。
5、所有填报栏目一定要填全,资料要仔细核对,保证名称及数据的准确性,并请签字、盖章。
二、制造业企业所属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包括:农副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业;食品加工制造业;乳制品加工业;饮料加工业;酿酒制造业;烟草加工业;纺织、印染业;纺织品、服装、鞋帽、服饰加工业;肉食品加工业;木材、家具等产品业加工业;造纸及纸制品加工业;生活消费品(含家用、文体、玩具、工艺品、珠宝等)加工制造业;石化产品、炼焦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医疗设备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建材及玻璃等制造业;黑色冶金及压延加工业;一般有色冶金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加工工具、工业辅助产品加工制造业;工程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制造业;工业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制造业;农林业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制造业;电力、电气等设备、机械、元器件及线缆制造业;电梯及运输、仓储设备、设施制造业;轨道交通设备及零部件制造业;家用电器及零配件制造业;黄金冶炼及压延业;电子元器件与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零部件制造业;通讯器材及设备、元器件制造业;办公、影像等电子设备、元器件制造业;汽车及零配件制造业;摩托车及零配件制造业;航空航天及国防军工业;船舶工业;动力、电力生产等、设备制造业;综合制造业(以制造业为主,含有服务业);其他制造加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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