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1 14:35
以碳为名,贸易壁垒中的新成员
文章来源: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公众号
—— 全文共计4k+字,预计阅读时长为5分钟。温室气体排放使全球气温上升,威胁人...
温室气体排放使全球气温上升,威胁人类生存和地球安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全人类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西方发达国家为达成本国减排目标、维持自身产业优势,试图通过碳贸易壁垒的方式迫使贸易国,尤其是新兴发展中国家承担碳排放的经济成本,碳贸易壁垒已经成为深度嵌入国际经贸体系中的一个“精巧”的制度设计。
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明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并强调“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碳贸易壁垒制度具备鲜明的国际化特色,本身即是发达国家试图强化气候变化全球治理话语权的重要工具,因此研究国际常见碳贸易壁垒的特征要点,尽快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碳贸易制度,对维护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绿色贸易的核心利益,进一步提升中国引领全球气候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碳贸易壁垒的定义和分类
(一)基本定义
碳贸易壁垒是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指经济体以碳减排名义设置的,让贸易供给方承担碳排放成本的制度设计。碳贸易壁垒中碳排放的认定可涉及产品生产、运输、消费和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且以生产和运输环节作为壁垒约束或歧视的重点。
(二)主要分类
1.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是限制各经济体碳排放的最主要的国际公约。其中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从2005年开始承担减少碳排放量的义务,而发展中国家则从2012年开始承担减排义务,该政策目标成为许多国家制定碳贸易壁垒的重要依据。不过国际公约对碳贸易壁垒的设定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并倡导制度设计应遵守无歧视和透明原则。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图源:百度)
2.强制报告。强制报告是指企业参与国际贸易必须要向输入国报告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制度,该报告制度建立了一个强制性的根据排放源报告的数据库,可掌握不同产品、不同设备、不同行业的具体排放情况。该制度已在美、日、德、澳大利亚等国广泛使用,其中美国最具代表性。2009年,美国环境保护署出台了《温室气体强制报告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强制企业上报温室气体排放的义务和环境保护署职责,对拒不执行监测、上报数据的企业,环境保护署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该制度为各国掌握生产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底数、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起到了打基础的作用
3.碳关税制度。碳关税一般指严格实施碳减排政策的国家或地区,要求进口(出口)高碳产品时缴纳(返还)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也被叫做边境碳调节。芬兰、挪威是第一批实施碳税政策的国家,到20世纪末,构建了较为完备的碳税体系。目前欧盟是碳关税制度最积极的鼓吹者,声称将于2027年正式全面开征碳关税,旨在通过碳关税的保护措施减少其他国家尤其是新兴国家产品出口对欧盟产业的冲击。欧盟碳关税将对我国企业参与中欧贸易增加额外成本。综合多项研究,基于目前的对欧贸易结构及贸易量来初步评估,我国总体上受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影响所产生的成本可能每年大概在2亿-4亿欧元。
4.碳标签认证。碳标签指把商品整个生命周期内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在标签上标示,以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碳信息,碳标签分为碳标识标签、碳等级标签,碳得分标签,其中碳得分标签会将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碳排放进行计算和展示。从2007年3月英国推出世界第一个碳标签开始,到2018年已经有十多个国家跟进。全球数千家优秀企业将绿色低碳作为纳入其供应链体系的敲门砖,其中苹果、沃尔玛、IBM、宜家、戴森等均已要求其供应商提供碳标签。英国碳标签体系由本国专业的碳中和咨询机构碳信托公司具体设计,2007年编定了全球第一个产品碳足迹标准PAS2050。截至目前,碳信托提供的碳标签已运用在全球40多个国家的2.7万种产品中。此外,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2013年颁布ISO14067“碳足迹”计算标准,适用于商品或服务(统称产品),已成为国际“碳足迹”认证的权威依据。碳标签未来不但将成为国际商品流通的通行证之一,而且将成为碳关税征缴的重要依据。
英国 Carbon Trust 公司于2007年3月试行推出全球第一批标示碳标签的产品,包括薯片、奶昔、洗发水等消费类产品。(图源:Dual FA)
5.碳排放交易。《京都议定书》倡导发达国家之间可以进行排放额度买卖的“排放权交易”。世界上第一个多国参与的排放交易体系为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欧盟会员国政府必须同意由EUETS制定的国家排放上限,再由各国向各公司分配排放额度,企业间可以自由买卖许可额度。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碳价呈现总体稳步上升、短期剧烈波动的态势,从2014年的5欧元/吨,上升到近期80欧元/吨,俄乌冲突后碳价一度跌至60欧元/吨。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一方面为欧盟区碳减排起到了显著的驱动效应,但另一方面也对企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负担,使得本在全球产业竞争中处于劣势的欧盟产业雪上加霜。
碳贸易壁垒的演变新趋势
一是制度刚性越来越强。从国际公约的积极倡议到碳标签制度的市场化推广再到碳关税和碳交易的落地,碳贸易壁垒的制度刚性越来越强。从相关制度的演进来看,碳排放成本内化为企业生产成本只是时间和程度问题。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商品生产国和出口国,企业因碳贸易壁垒而承担的经济成本也将越来越明显。以我国最大的钢铁制品出口企业宝钢为例,其在《2021年气候行动报告》中显示,若按照80欧元/吨二氧化碳征税预估,该公司未来每年将被征收4000万-8000万欧元的碳边境税。
宝钢股份《2021年气候行动报告》(图源:宝钢股份)
二是市场机制更受认可。从各类碳贸易壁垒的应用来看,碳关税制度的推广受到贸易相对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国家的反对尤为强烈,极有可能演化为两大经济阵营新一轮贸易摩擦,并显著推高本国居民消费成本,因此政策落地相对谨慎。而通过碳标签、碳交易等市场化方式,让企业通过技术进步、配额购买的方式,平衡自身碳排放,比较容易被大众接受。此外,发达国家企业普遍有较强的市场势力,可以通过碳标签制度的设计应用,进一步提升企业在供应链体系中的影响力。
三是成为高标准经贸规则的重要内容。CPTPP环境规则20.15条款强调:“缔约方承认向低排放经济转变需要集体行动”,并指出要加强低排放技术、清洁可再生能源资源、可持续城市基础设施、排放监测等方面加强合作。条约还规定“当非缔约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国内环保水平较低、环境义务并不严格时,如意欲加入CPTPP,最佳方案是先将其国内环境法律法规升级。”这就为发展中国家国加入CPTPP设定了环境保护前置条件。美墨加协定等高标准经验规则同样有类似高标准环境保护条款,且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可自主评估了墨西哥和加拿大环境承诺的履行情况,并以此采取贸易制裁措施。
上海应对碳贸易壁垒的举措建议
上海作为我国参与国际贸易的桥头堡、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积极开展应对碳贸易壁垒试点,既是使命要求,也是条件使然。
(一)开展产业“碳足迹”压力测试
认真做好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参照ISO14067标准,率先建立符合上海乃至长三角发展阶段的碳足迹评价标准体系,科学测量石化、钢铁、电力等高载能产业全生命周期内温室气体排放的总量和比重。对标国内和欧盟碳价,选取样本企业测算碳排放经济负担,建立基于碳成本的产业发展模型,开展模拟压力测试,研究相应应对举措和产业政策。
(二)探索独立自主碳标签认证体系
联合高校和非盈利组织,设立类似于英国“碳信托公司”的公共机构,具体负责理论研究、应用设计、碳足迹计量、核证颁发及后期评估等工作。鼓励该机构联合企业研究制定碳标签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支持推动该标准与国际其他标准互认。鼓励设立碳标签咨询服务机构设立和集聚,制定以服务合同金额为基础的奖励支持政策。依托碳标签公共机构对咨询服务类机构的指导审查。鼓励本地企业积极申请自主碳标签认证体系,支持龙头企业将该碳标签认证纳入供应链企业推荐标准。
(三)完善碳贸易壁垒援助救济服务
鼓励本地法律机构积极开展碳贸易壁垒的国际法律制度和案例研究,培养一批专业律师,支持律所及律师积极代理相关贸易诉讼。聚焦主要出口地,建立碳贸易壁垒数据库,主动向外贸企业开放;积极开展碳贸易壁垒系列培训活动,协助企业增强提前规避碳贸易壁垒风险的意识和能力。研究争取将碳贸易壁垒纳入《上海市贸易调整援助办法》,创新贸易调整援助方式,完善预警指导、援助申请、援助审核、援助评估等操作细则。
(四)推动碳交易体系国际互认互通
支持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完善碳交易功能体系,进一步增强与排放核查、清算服务、技术服务和金融服务机构合作,完善交易一体化体系。积极争取与欧盟等碳排放体系管理机构合作,加强核查认证、中介资质等标准互认,共同探索两地开展跨区域交易的可能性机制,率先开展若干交易项目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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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任柯柯,区域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作 者│王诗悦,助理研究员
编 辑│龙彦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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