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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时尚产业竞争力!福田区出台支持时尚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2024.03.14 18:06

文章来源:深圳市服装行业协会公众号

摘要:

深圳作为我国服装行业最发达的城市之一面对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政府、行业协会、企业...



深圳作为我国服装行业最发达的城市之一

面对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

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多方力量

正积极地采取各项措施应对

加快深圳服装产业

向时尚产业的转型升级

实现高质量发展


7月10日,由深圳市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办、深圳市服装行业协会承办的2020福田区“1+9+N”产业资金政策宣讲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帮助福田区商协会、会员企业、产业园区等更好地了解相关产业扶持政策。


宣讲现场


戳链接回顾:

“福企”政策、产业政策……

这个宣讲会干货满满!


近日,福田区制定出台《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时尚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从办公用房购置、孵化平台建设支持、开设品牌旗舰店支持等多个方面给予相关文化时尚企业扶持,促进时尚产业发展。




第一条 为了加快推进时尚产业发展,提升福田时尚产业竞争力,根据《深圳市福田区现代产业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35年)》《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文化时尚企业及民管注册地址在福田辖区内、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相关行业协会等,或对福田区经济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单位。本措施重点支持时装、服饰配品等领域的文化时尚企业。


第三条 办公用房购置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时尚企业于上年度1月1日后在福田新购置自用社会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根据其经营情况,按实际购房价格10%的标准分三年给予支持,最高支持总额2000万元。获得支持的产业用房,自任一笔购置支持款项拨付日起,五年内均不得对外租售,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


第四条 孵化平台建设支持


支持文化时尚企业及社会组织建设时尚品牌孵化平台,经备案,支持额度为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50%,最高100万元。


第五条 交易平台建设支持


支持创新商业模式,创建自营线上交易平台以及自营线上线下结合交易平台,经区政府认可,支持额度为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50%,最高100万元。


第六条 开设品牌旗舰店支持


对上一年度起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较大的文化时尚企业,在国内外开设福田总部结算的线下品牌旗舰店(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及以上,加盟店除外),按实际投资总额的30%给予一次性支持,每家店最高支持10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支持最高200万元。


第七条 经营拓展支持


对通过整体收购、投资控股等方式,收购兼并国内外行业重点企业,在福田合并会计报表或相关税收在福田申报缴纳的,按实际支出金额的30%给予支持,每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支持300万元。


第八条 国际化拓展支持


支持文化时尚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参加国际四大时装周(伦敦、纽约、米兰、巴黎)官方秀场并举行新品发布等活动,经审计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家单位每季时装周最高给予150万元支持,每年最高300万元。


第九条重大活动等支持


支持相关企业、社会组织举办经区政府认可的国际性、全国性重大文化时尚活动等,按活动的实际支出金额,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第十条 综合贡献支持


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的综合贡献,分档给予支持,每年最高300万元。此项目资金可用于公司高管及骨干团队激励以及企业经营发展。


第十一条 贷款贴息支持


对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以单笔贷款且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为限,贴息金额为该企业上年度实际已支付贷款利息的30%,最高支持150万元。


第十二条 新增入库支持


对上年度1月1日后首次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上年度营业收入达1亿元(含)以上的时尚企业,根据营业收入,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第十三条 年度增长支持


对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上年度营业收入达10亿元(含)以上,各季度营业收入均实现同比正增长,且年度实现增长10%以上的,按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第十四条 重点项目支持


对区政府重点支持的特大、紧缺、关键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第十五条限制和除外情形


本措施中第四条“孵化平台建设支持”、第九条“重大活动等支持”中区政府重点支持活动(本条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均不受综合贡献限制)不受企业或社会组织对福田区综合贡献限制。


本措施支持资金受年度资金总额控制。


第十六条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10日后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综合来源: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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