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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笔试面试、重点网课免费开放!多部门出手,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工作!

2024.03.14 18:07

文章来源:深圳市服装行业协会公众号

摘要:

每年春节过后都是求职黄金时期,但今年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响应...


每年春节过后都是求职黄金时期,但今年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响应政府号召,企业放假、工厂停工,这对用人单位和求职者都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昨日深服协已汇总一些深圳已出台的帮扶政策举措,今天再来汇总一些企业在疫情期间招工和应聘相关政策资讯。一起来关注在防控疫情期间,有招聘和求职需求的企业和个人该如何应对?而政府又给大家打了哪些“强心针”?



五部委: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工作


人社部近日联合教育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五部委共同印发通知,强调对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指定专人对接,优先发布用工信息,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通知要求,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招聘信息。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招用相关人员。对因疫情导致劳动者暂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受影响失业的参保人员,可按照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


同时还将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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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明电〔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卫生健康委: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即将迎来农民工等人员返岗复工和高校毕业生求职高峰,做好疫情防控和就业工作责任重大。为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力确保重点企业用工。对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指定专人对接,优先发布用工信息,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组织见习、协调实习生等,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对当地难以满足的,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协助企业定向跨区域招聘。对具有一定规模的,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制定运送方案,有条件的可组织集中运送直达目的地。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二、做好返岗复工企业和劳动者的疫情防控。根据春节假期调整和防控疫情安排,抓紧摸清辖区内企业、工程项目开复工时间,在人社部门官网、官微开设专区发布。督促用人单位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员工通报开复工时间。加强输入地、输出地信息对接,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劳务站等向辖区内劳动者推送开复工时间。针对农民工等人员流动特点,编制发布预防手册,指导劳动者做好居家隔离和返岗务工的相关防护。针对企业行业不同特点特别是劳动密集程度,指导其做好卫生防疫、检测仪器及药品配置等工作,改善劳动者生产生活条件。


三、关心关爱重点地区劳动者。对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劳动者,通过发送慰问短信、公告、慰问信等形式,关心其健康和生活情况,妥善做好安抚和疏导。对已离开湖北返乡的劳动者,指导其主动居家隔离。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有创业意愿的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受疫情影响失业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失业保险基金,按照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具体办法报请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不得同时发放。生活确实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临时救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招聘信息。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招用相关人员。对因疫情导致劳动者暂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用工。


四、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同时,湖北等重点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将所有受疫情影响企业的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具体实施办法由相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统筹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定岗位、保障基本生活等支出。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加大创业载体奖补力度,支持创业孵化园区、示范基地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


五、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举措。暂停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开展就业服务,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发布机制。鼓励高校和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延长报到接收时间,可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签订、就业报到手续。视情调整2020年度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笔试面试时间,笔试已经结束的推迟面试时间,调整后的时间要及时告知考生并向社会公告。加强求职心理疏导,组织有经验的职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和高校心理学教师,推出一批在线咨询指导课,开通心理热线。


六、推广优化线上招聘服务。暂停举办现场招聘和跨地区劳务协作。组织各级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线上招聘力度,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动态发布岗位信息,加快向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job.mohrss.gov.cn)归集共享,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根据当地疫情状况和党委政府部署,确定并公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窗口开放时间,引导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尽可能网上办、自助办,切实加快审核进度,有序疏导现场流量,及时消毒、保持通风,配备体温检测设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上述有关补贴类政策执行期限为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疫情的重大决策部署,压实责任、主动作为、加强协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科学研判当前市场供求,引导用人单位和重点群体有序招聘求职,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2月5日




四部门: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免费学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也联合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要求疫情期间,依托:

“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网上学习平台”

www.tech-skills.org.cn


“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

PC端:skills.kjcxchina.com/移动端:skills.kjcxchina.com/m


“学习强国”技能频道


“中国职业培训在线”px.class.com.cn


“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www.chinanet.gov.cn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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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些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对劳动者实行重点课程免费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学分纳入“学分银行”,依据培训学分为劳动者在有关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中提供加分、免试等优惠待遇。



人社部:暂停现场招聘,远程笔试面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暂停各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期间举办的现场招聘会、跨地区劳务协作、人力资源培训、供需对接会等聚集性活动。


强化网络招聘等线上服务,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网络发布岗位供求信息,采取电子邮件、传真、视频等形式开展远程笔试面试和人力资源培训等非现场服务,特别是加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企业招用工帮助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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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发改办就业〔2020〕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总工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既是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集的有效方式。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提升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总工会决定加大力度支持鼓励广大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费开放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疫情期间,依托“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网上学习平台”(www.tech-skills.org.cn)、“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PC端:skills.kjcxchina.com,移动端:skills.kjcxchina.com/m)、“学习强国”技能频道、“中国职业培训在线”(px.class.com.cn)、“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www.chinanet.gov.cn)等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对劳动者实行重点课程免费开放。对湖北等疫情高发重点地区进一步加大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开放力度,扩大课程免费范围。加大对延迟返岗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覆盖主要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资源供给,积极引导鼓励大企业、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在疫情期间免费开放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免费开放培训资源的单位名单和链接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网站予以公布。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在疫情期间依托各类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对拟录用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做好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二、提升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资源质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渠道,提高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可及性。优化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注册流程和用户界面,提升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便利度。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推动技能培训服务向移动智能终端、自助终端等延伸。及时更新完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加大优质课程开发力度。将传染病防控常识等健康教育内容嵌入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提升劳动者健康素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将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省级以上劳模工匠、省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标兵等优秀技能人才纳入线上培训师资库,开展线上视频直播授课。加强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在线支持服务功能,完善用户评价反馈机制,合理设置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授课、作业、练习、评价等功能模块,提升培训效果。


三、完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配套服务。依托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在疫情期间开展大国工匠、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风采展示等活动,提高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吸引力。基础电信企业对在疫情期间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予以优惠。做好疫情期间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与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衔接,加强与各地人力资源市场就业需求信息对接,鼓励企业依托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开展网络招聘,提高劳动者培训后的就业质量。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学员学习情况和培训效果的全程跟踪管理,做好培训后评估。综合运用大数据画像等新技术新方法,指导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劳动者合理规划培训后就业方向。


四、加大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扶持力度。加大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建设支持力度。建立劳动者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台账,做好培训积分管理。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线上线下融合,疫情结束后一年内,劳动者可依据线上培训学时、学分等培训成果,在公共实训基地等线下培训场所优先参加职业技能实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学分纳入“学分银行”,依据培训学分为劳动者在有关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中提供加分、免试等优惠待遇。鼓励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间加强教学师资、课程教材、学员信息等培训资源共享。支持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合理整合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各项补贴资金,依据学时记录、在线培训证书等对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劳动者发放技能培训补贴。


五、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加强疫情期间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宣传,在中国公共招聘网、各省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等网络平台显著位置以及各地、各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相关链接,提升社会影响力和政策知晓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在疫情期间投放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广告。鼓励各地及时发布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信息,积极回应劳动者的培训诉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强化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疫情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认识疫情期间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保障培训参与度和培训效果。各级工会组织应充分发挥组织动员优势,引导更多劳动者积极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各级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做好劳动者培训需求和培训课程供给的对接,切实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20年2月5日





广东人社部门:多举措保障企业复产用工


近期广东省人社厅专门出台《关于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进一步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全力支持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要求,各地要重点从加强市级用工余缺统筹调剂、加强省内东西北地区劳动力开发利用、加强省际劳动力有序输入供给等三个层面加大统筹对接力度,做好对各类生产企业特别是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等企业的用工保障。


《通知》中也要求,各地要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力度,对于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允许缓缴社会保障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对不裁员、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稳岗返还等政策。继续加大网络招聘服务力度,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动态收集更新岗位需求清单并分类细化,通过人社部门官网、微信、APP等多种方式发布。


设置重点用工企业网络招聘专栏,建立供求双方快捷对接通道,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招聘求职服务。


据悉,从2月1日到3月31日,全省将安排网络招聘活动360多场次。据初步统计,至2月4日,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网络招聘活动近80场,参与企业5027家,发布岗位信息21万条,点击量 32.6万人次,网上达成招聘求职意向1.8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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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进一步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的通知》强调,各地人社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把做好企业复产用工保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周密安排,切实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集中力量和资源,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具体。


《通知》要求,各地要重点从三个层面加大统筹对接力度,做好对各类生产企业特别是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等企业的用工保障。


一是加强市级用工余缺统筹调剂。

要求各地一方面摸清掌握本地亟需就业的各类群体特别是因疫情影响导致失业的人员动态情况,建立人员信息台账;另一方面精准掌握本地企业复工计划和用工需求,特别是要落实重点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实施“一企一策”专项用工服务,建立岗位需求清单,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和基层平台作用,促进供求双方有效匹配。对目前暂未开工或开工不足的企业员工,引导调剂到正常生产特别是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等用工紧缺企业,实现市级用工余缺统筹。


二是加强省内东西北地区劳动力开发利用。

充分发挥珠三角与粤东粤西粤北结对帮扶机制作用,要求珠三角地区摸清辖区内企业岗位需求,特别是实时掌握受疫情影响暂不能返岗造成用工缺口的企业岗位信息,动态建立空岗信息库;粤东西北地区深入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摸清掌握本地区富余劳动力数量、职业技能水平和求职意愿,动态建立劳动力资源库。结对帮扶双方通过定期开展供求信息库对接,提高劳动力转移组织化程度,促进人岗精准匹配。


三是加强省际劳动力有序输入供给。

通过东西部劳务协作和对口支援省际平台,加强与劳动力输出大省沟通对接,定向批次发布重点企业岗位需求信息,根据我省企业复工安排,有组织分批次向我省输送返乡务工人员。对暂不能到疫情重点地区务工的外省劳动力,主动引导到我省就业,既满足他们的求职就业需求又补充企业用工缺口。



深圳:免费线上公益职业培训


为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暂停聚集性活动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全市暂停职业技能线下集中培训,积极推进线上公益职业培训,稳定就业。深圳人社局近期推出了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在线实训系统。(http://hrss.sz.gov.cn/)通过线上注册就可以成为学员,免费使用。



根据深圳人社公布的信息,目前第一批线上课程共156个,包括智能楼宇、育婴、保洁等课程。


值得一提的是,参加现场培训后,考取了职业考取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还可以按规定申领相关补贴。



来源:中国政府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发展改革委、广东人社、深圳人社



文章来源:深圳市服装行业协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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