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5 14:37
关于2021年开展放心酒工程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公众号
各省市自治区酒类流通(行业)协会: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国务院食品安全委...
放心酒示范店(企业)创建工作必须本着“认真求实,公平公正,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的原则进行。各级协会要严格按照“中国酒类流通协会放心酒示范店(企业)创建管理办法”对申报企业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达不到要求的决不将就,务必保证获得放心酒示范店(企业)的企业都是非常优秀的行业模范、标兵,经得起消费者和各方面的检验。 参加本项活动并得到认定为放心酒示范店(企业)的企业需加入中国酒类流通协会,成为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会员,会费5000元(三年)。 放心酒工程创建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开始实行。“放心酒工程•示范店(企业)”企业申报工作2021年3月15日之前完成,各地协会审核查验申报工作2021年3月22日之前完成,并将所有材料报到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为了切实搞好本项工作,全程欢迎各省市自治区协会和企业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已到期的“放心酒工程示范店(企业)”需重新提交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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