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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申报 | 深圳酒业零售终端星级评价申报开始啦!

2024.03.15 15:25

文章来源: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公众号

摘要:

各酒类经营零售终端(门店):为进一步推动深圳市酒类经营零售终端服务规范及改革发展...

各酒类经营零售终端(门店):




为进一步推动深圳市酒类经营零售终端服务规范及改革发展,提升酒类行业面向广大消费者的服务能力,根据《酒类产品经营零售终端管理规范》(深圳市团体标准SZTT/SZJX 001—2018)要求和相关工作部署,深圳酒协将对深圳市各酒类经营零售终端开展2022年度综合评估和服务星级评价工作(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深圳市各酒类经营零售终端(含门店、示范店、体验店等其它企业面向广大消费者进行形象展示的主体)。


二、工作方式和程序

评价工作采用主动申报,自主评价与三方机构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评价程序为主体申报、对标自评、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等级认定、颁牌宣传。

三、申报安排

评价工作于5月9日正式开始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0日。请各单位在申报期内联系深圳酒协秘书处会员部索取相关资料。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评价工作与深圳市酒类行业服务能力提升、深圳市酒类食品安全战略工作有关项目及下年度项目申报资格关联。请各单位加以重视。对积极参与本项工作评价的单位,协会将在政府调研、媒体广宣、会员服务、品牌形象、资质评定、荣誉评选等资源投入予以适当倾斜。
2、本次评价设置有基础部分和提高部分,鼓励所有有意愿提升的企业终端参与报名,对照指标检视自身工作,积极参与到深圳酒类市场品牌形象建设工作中来。

3、各参评单位务必落实专人负责本次评价工作,本次申报以书面材料为主,请拿到材料后,仔细阅读相关说明,按条目认真评分填报,避免错填漏填,完成全部条目后再进行提交。


联系人:
深圳酒协办公室:
孙舜禹 188 9985 2732
深圳酒协会员部:
罗子雯 186 0300 0014



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
2022年5月9日




文章来源: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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