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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酒业动态周报【第3期】

2024.03.15 15:28

文章来源: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公众号

摘要:

一、深圳酒协开启“红色之旅” 6月6日,深圳酒协理事单位--深圳市冠良酒业有...

一、深圳酒协开启“红色之旅”

6月6日,深圳酒协理事单位--深圳市冠良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廖儒茂来访秘书处,共同探讨酒厂红色之旅方案。协会通过该项目探索新的服务模式,更好地帮助会员单位拓展市场。

二、深圳酒协助力酒企开拓市场

6月6日下午,深圳酒协常务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沙头角商贸有限公司叶志强带领国台酒业“窖客”品牌运营团队到访深圳酒协,针对市场运作、品牌塑造、体验独立IP打造等方面与协会进行深入交流。

三、智慧舍得酒上市高端品鉴会

6月8日,“智慧舍得酒”深圳上市发布会暨VIP高端品鉴会于银湖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基于“大舍大得,小舍小得,不舍不得”之人生艺术,秉承“智慧人生,品味舍得”之理念,舍得酒将在未来为深圳尊客提供优质的浓香型品酒体验!

深圳酒协理事单位——深圳市长粤鑫贸易有限获得深圳总经销权。


四、酒协为新入会会员单位授牌

深圳酒协上周为新入会会员单位授牌:深圳市津露斯贸易有限公司。

五、酒协为老会员单位授牌

深圳酒协秘书处本周给老会员单位换发第六届理事会会员牌匾:

1、深圳市凤坛轩商贸有限公司

2、深圳市锦嘉隆酒业有限公司

3、深圳市千百利商贸有限公司

六、国家葡萄酒品酒师第二期招生

国家葡萄酒品酒师第二期培训班开始招生,定于7月14日至17日在南山青青世界酒店开课,学员通过“品酒师”的有关理论和品酒技能培训和考试后,合格者可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品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纳入国家品酒师统一管理,欢迎广大葡萄酒类从业者及爱好者咨询报名。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新)摘选:

第四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安全总监或者其指定的专业化食品安全检查执法人员可以对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责任约谈:

(一)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已经建立但是没有有效运作的;

(二)未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

(三)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风险蔓延的;

(四)未及时妥善处理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

(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责任约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通报检查或者被举报的有关情况,指出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二)了解生产经营的有关情况,听取被约谈人员的说明;

(三)给予警示、告诫,提出整改要求。

责任约谈情况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并由双方签字。

第四十九条 责任约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被约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整改承诺书。

被约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自提交整改承诺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被约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整改事项的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约谈不影响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被约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欢迎各会员单位提供信息与分享,联系人:何路朋 18665872722。

文章来源: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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