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5 15:28
关于停止发放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通 知
文章来源: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公众号
各酒类经营单位: 接深圳市食药局通知,从2017年4月10日起,全市酒类生...
各酒类经营单位:
接深圳市食药局通知,从2017年4月10日起,全市酒类生产经营单位停止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执行新修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加入广东省安全电子追溯糸统,请酒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相关规食品定做好索票索证工作。
咨询查询电话:食药局食品流通处83070261,市酒类行业协会:83077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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