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5 19:06
浙江省酒类流通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文章来源:浙江省酒类流通协会公众号
倡议书全体会员及酒类流通(零售)经营单位:近日,浙江省多地发生点状疫情,宁波、绍...
倡议书
全体会员及酒类流通(零售)经营单位:
近日,浙江省多地发生点状疫情,宁波、绍兴和杭州相继出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落实我省疫情防控要求,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做好酒类流通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特向全体会员及酒类流通(零售)经营单位提出如下倡议:
一、时刻保持防控意识。
充分认识当前疫情的严峻形势,时刻保持疫情防控意识,全面贯彻和执行各级政府部门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防控责任落实到专门领导、专门人员,不断健全完善常态化落实和应急处置机制。
二、严格落实防疫要求。
切实按照《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措施指引》等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消毒、一米线间隔等防疫规定。要有针对性地设立巡查监督岗,及时检查、督促、提醒场内人员做好戴口罩、少面对面交流和直接接触等防疫措施。
三、切实加强自身防控。
切实加强对员工防疫教育培训,落实好环境消杀、卫生清洁、场所通风、个人防护等经营场所防疫措施,以及熟练发现疫情后的报告处置流程,做好员工新冠疫苗“应种尽种”。
四、做好防疫物资储备。
企业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配齐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
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让我们坚定信心,众志成城,同心同力,为夺取疫情防控斗争的胜利贡献一份智慧和力量!
附:浙江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关于全面从严从紧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根据省疫情防控办最新通知要求,现就全面从严从紧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做以下紧急通知:
一、严控跨省出行。
非必要不出省。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以上出行要求针对跨省流动。执行时间为12月11日起到2022年3月15日。
严格出行管理。加强出差审批和因私出行管理,没有中高风险地区的设区市,也提倡人员非必要不出省。无中高风险地区设区市人员需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要落实好全程个人防护,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旅途感染风险。
二、严格控制会议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50人以上会议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严格管理聚会活动。
非必要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如确需举办,须提前向属地村(社区)报备,严格控制人员规模(酒席控制在5桌以下,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不邀请市外亲朋好友参加;落实双码核验(健康码、行程卡)、现场测温等防控措施,确保就餐人员做好防护措施;饭店、餐馆堂食按容量50%控制人数,隔位就座,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
四、严格公共场所管理。
按照“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的要求,严守省际交通枢纽“中门”,严管住宿登记、社区出入“小门”,严控医疗机构“重点门”。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必须做到“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省内发生本土疫情期间,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人员进出。对机构内人员,提倡视频探视,提供温馨服务。
各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要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压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各类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做好防控政策宣传和健康提醒,进一步提升内部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疫苗接种意识和大局意识,相关协会商会要督促会员单位,严格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举措,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万无一失。
文章来源:浙江省酒类流通协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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