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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酒类流通协会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倡议书

2024.03.15 19:10

文章来源:浙江省酒类流通协会公众号

摘要:

各地市分支机构、联络处,全体会员:浙江省酒类流通协会向全体会员、酒类流通企业发出...



各地市分支机构、联络处,全体会员:

浙江省酒类流通协会向全体会员、酒类流通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在重要时刻体现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全力支持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一级响应”要求,坚决执行对疫情防控的部署,积极完成党和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贡献。
二、学习防疫知识,加强自我防护。关心、关爱员工健康,及时提醒从业人员:一是远离传染源。減少流动,尽量不外出,避免近距离接触咳嗽、发热病人,避免到医院探望病人。二是室内勤开窗通风,尽量不用空调尤其是中央空调。三是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用纸巾或肘部捂口鼻。四是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必须要去时,佩戴好医用口罩,口罩要包住口鼻,紧贴皮肤保持干燥。五是尽量不吃生冷食品,不吃野生动物。可适当补充维生素C,并提倡理性健康饮酒。六是增强免疫力。保证充足的睡眠,保持乐观开朗态度,多喝水,勤锻炼。
三、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如与患病感染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提供相关接触信息,同时请做好自我隔离、居家观察,14天内不去公共场所,不走亲访友,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请就近选择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各连锁门店值班人员和配送员,请按要求佩戴口罩,并做好门店每日消毒工作。
四、全体党员、企业负责人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坚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带头不信谣、不传谣。全体从业人员也要认真响应各级政府号召,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五、结合实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最大努力。协会倡议全体会员、酒类流通企业自觉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请各单位提前主动调整相关生产和经营时间,为防控疫情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请全体会员、酒类流通企业谋划好开年企业发展新思路。
浙江省酒类流通企业的同仁们,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合力,共同迎接挑战,战胜疫情。我们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全体酒业同仁的共同努力下,浙江省酒类流通行业的明天会更好!


文章来源:浙江省酒类流通协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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