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连锁经营 / 【税务资讯】收藏!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攻略

【税务资讯】收藏!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攻略

2024.03.19 13:32

文章来源:广东省家具协会公众号

摘要:

点击上方“广东省家具协会”订阅公众号,了解更多行业信息2022年度的“个人所得税...

点击上方“广东省家具协会”订阅公众号,了解更多行业信息


2022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啦!

哪些人应当办?何时办?在哪儿办?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知识要点,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赶紧收藏起来吧!



一、什么是经营所得?

1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

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

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

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二、哪些人应当办理?

1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

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还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三、什么时候办理?

申报地点如何确定?

申报时间:

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2022年度的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办理。


申报地点:

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2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四、税款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及第六条,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五、使用哪些申报表?

1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申报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适用表单为《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注:点击报表可查看填表说明)


六、办理渠道有哪些?

线上渠道: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线下渠道:办税服务厅

如果您无法登录系统远程办理,也可以携带相关纸质申报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温馨提示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正在进行中

请您合理安排时间办理



来源:中国税务报


声 明

1、本平台所转载并注明来源的各类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文字、图片、图表、视频)的作品仅供参考,精准信息以正式批文或确认文件为准。

2、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联系,本平台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

3、对于访问者根据本平台提供的信息所做出的一切行为,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承诺文件,否则本平台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为行业、会员、政府服务


广东省AAAAA级社会组织

广东省社会组织模范单位

全省性社会组织先进党组织

广东省先进社团

中国家具行业优秀协会

扫码关注我们

订阅号

官方网站

文章来源:广东省家具协会公众号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于广东省家具协会公众号,转载注明原文出处,此文观点与查生意无关,理性阅读,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删掉 ,查生意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发表评论 (0)
0/200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