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连锁经营 / 【税务资讯】2021个税年度汇算:三种办理方式可选择

【税务资讯】2021个税年度汇算:三种办理方式可选择

2024.03.19 13:38

文章来源:广东省家具协会公众号

摘要:

点击上方“广东省家具协会”订阅公众号,了解更多行业信息 2022年3月1日至6月...

点击上方“广东省家具协会”订阅公众号,了解更多行业信息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将迎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完成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相关办理事项。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哪些办理方式?一起了解一下↓


  《公告》第六条明确了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

  

  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持续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通过多种渠道提供涉税咨询服务,完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提示提醒功能,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

  

  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考虑到任职受雇单位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掌握的比较全面、准确,与纳税人联系也比较紧密,有利于更好地帮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公告》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办年度汇算。

  

  任职受雇单位除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外,还包括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要是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情形。

  

  如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税务机关将为单位提供申报软件,方便其为本单位人员集中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年度汇算期内(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确认。纳税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进行确认,与书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

  

  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公告》还规定在纳税人确认前,单位不得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完成确认后,纳税人需要将除本单位以外的纳税年度内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单位,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年度汇算。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需要提醒的是,单位或者受托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如果发现年度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可以要求其代办或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声 明

1、本平台所转载并注明来源的各类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文字、图片、图表、视频)的作品仅供参考,精准信息以正式批文或确认文件为准。

2、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联系,本平台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

3、对于访问者根据本平台提供的信息所做出的一切行为,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承诺文件,否则本平台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为行业、会员、政府服务


广东省AAAAA级社会组织

广东省社会组织模范单位

全省性社会组织先进党组织

广东省先进社团

中国家具行业优秀协会

扫码关注我们

订阅号

官方网站


文章来源:广东省家具协会公众号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于广东省家具协会公众号,转载注明原文出处,此文观点与查生意无关,理性阅读,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删掉 ,查生意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发表评论 (0)
0/200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