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1 21:08
高频事项办事指南(十)|对专利代理机构(师)的违法行为如何举报投诉?
文章来源: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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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服务创新主体和市民,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从市市民热线平台知识产权全量数据中选取高频问题制定“高频事项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知识产权相关高频事项办理要求,支撑知识产权领域“接诉即办”工作,推动“未诉先办”。
对专利代理机构(师)的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包括社会公众对专利代理机构(师)存在违反《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两部法规规章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以及专利代理委托人与被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师)存在民事争议、纠纷情况下对被委托方的投诉。
办理条件:举报、投诉事项涉及具体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事务的,应由相关专利申请人、无效宣告请求人直接提出,他人代办的需取得相关专利申请人、无效宣告请求人的授权。
材料要求:举报的,需提交举报人签章的《举报书》、举报人主体资格证明以及证明被举报人存在违反《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具体行为的佐证材料,替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举报的,还需提供带有相关专利申请人、无效宣告请求人签章的授权举报人办理相关举报事项的授权书,并附相关专利申请人、无效宣告请求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投诉的,需按照负责具体调解事务的人民调解组织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办理方式:举报的,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网上投诉举报功能”办理,网址为“http://dlgl.cnipa.gov.cn/txnqueryTsjb.do”,手机端也可以通过微信“全国专利商标代理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的“违法违规线索反映”功能办理,需举报人实名注册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举报事项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电子件。
投诉的,通过北京法院电子诉讼平台首页底端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北京法院分调裁一体化平台”办理,网址为“https://sspt.bjcourt.gov.cn/”,需投诉人实名注册并“申请在线调解”,按照系统提示选择专利代理合同履行地或者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区级人民法院及纠纷类型申请调解,并上传证明相关民事争议、纠纷的佐证材料电子件。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处
电话:010-88011789
注意事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以外的国家或地区提交的专利申请、无效宣告请求,相关专利代理行为不属于《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管辖范围,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不受理涉及上述专利代理行为的举报,举报人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民事代理法律关系通过平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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