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连锁经营 / “日常用语”、“节日名称”能申请商标吗

“日常用语”、“节日名称”能申请商标吗

2024.03.21 21:14

文章来源: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公众号

摘要:

点击上方“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可快速关注! 商标实务中,不少申请人,总想把一些...

点击上方“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可快速关注!

商标实务中,不少申请人,总想把一些“日常用语”、“常用标志符号”、“节日名称”、“格言警句”,特别是“网络流行词及流行表情”申请商标,但结果大多不如人意,得到一个驳回的结果。

为了不让广大申请人再耗费物力财力申请这样的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新《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的时候,增添了对这样商标的规定,一律按照“缺乏显著性”予以驳回。


日常用语

一起来学习下,先看“常用祝颂语和日常用语”,指的是平时工作生活中或者节日中,经常使用的词汇或者短语。



看下给出的商标案例,以“吃嘛嘛香”为例看下,申请直接驳回。




网络流行词

接下来,看“网络流行词汇和网络流行表情包”,这些年每年都会有网络词汇流行起来,用于表达某一情感。



看下给出的商标案例,以“真香警告”为例看下,也是申请直接驳回。




常用标志符号

接下来,看“常用标志符号”,这个很好理解,你如果申请成商标了,那以后其他人还怎么用,所以,这样的申请肯定不能核准注册。



2008年的时候,某银行曾经申请过“可循环使用”的标志,结果一样驳回,不管申请人是谁!所以,类似这样的标志,还是放弃申请吧,省的浪费申请费。




节日名称

接下来,再看“节日名称”,这里的节日名称是指法定或约定俗成的节日名称。



看下给出的商标案例,以“泼水节”为例看下,也是申请直接驳回。




格言警句

接下来,再看“格言警句”、“古诗、对联”,也是一样“缺乏显著性”予以驳回。



看下给出的商标案例,以“床前明月光”为例看下,也是申请直接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真是为广大申请人操碎了心!


免责声明:此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若有版权问题请作者尽快告知我们,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表示歉意!)



北京家居行业协会致力于家居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与和谐共赢。打造产业创新与公共服务平台,成为政府与企业的媒体、资源与市场的纽带、产业与资本的桥梁,促进文化、创意、科技与家居的融合发展,提升中国家居世界影响力,推动家居经济全面发展。

电话:010-84083972

微信号:home12_12

长按指纹树识别二维码 关注“北京家居行业协会”




文章来源: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公众号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于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公众号,转载注明原文出处,此文观点与查生意无关,理性阅读,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删掉 ,查生意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发表评论 (0)
0/200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