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1 21:25
来电聚焦丨常见字体侵权纠纷类型及应对建议
文章来源: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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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服务市民和创新主体,解决知识产权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联合北京市专利代理师协会,梳理了市政务服务热线来电中反映较多的知识产权问题,充分发挥我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智力资源优势,以专业力量支撑知识产权领域“接诉即办”,推动“未诉先办”。
根据《南方周末》报道1,截至2012年5月,中国汉字字库只有421款。随着国内版权环境的改善、人们付费意识和能力的提升,字库行业近年来实现了飞速发展。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仅汉仪公司推出具有著作权的B端字体就有600余款,并开发形成1400余套字库2。相应地,字库公司也加强了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识别和治理,主要通过发函、投诉和起诉等方式进行维权。为了帮助企业识别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字体侵权风险3,本文将依据企业使用字体的主要场景,并结合在先司法判决,对常见的字体侵权纠纷进行分类探讨,并提供相应的应对建议,以实现侵权风险防控的目的。
一、字体、字库所属著作权作品类型
字体是文字的外在形式特征,汉字独特的方块字形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审美意蕴,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字库中的字体字型是由字型原稿经数字化处理后由人工或计算机根据字型原稿的风格结合汉字组合规律拼合而成,以相应的坐标数据和函数算法存在。对于字库中的单字,具有独创性、符合审美意义的,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4。 字库软件中的字体文件的功能是支持相关字体字型的显示和输出,其内容是字型轮廓构建指令及相关数据与字型轮廓动态调整数据指令代码的结合,其经特定软件调用后产生运行结果,属于计算机系统软件的一种,应当认定其是为了得到可在计算机及相关电子设备的输出装置中显示相关字体字型而制作的由计算机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因此其属于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计算机程序5,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二、常见字体侵权纠纷类型
字体是企业视觉识别系统中的基本要素之一,是企业向外界表达其品牌、文化、市场定位、产品特征等信息的重要元素,被广泛运用在企业的标志、宣传画册、网站、自媒体平台、宣传片、产品包装、广告等媒介中,字体侵权纠纷也常见于上述应用场景。为了帮助企业识别经营中存在的字体侵权风险,本部分依照《著作权法》(2020年修正)的规定,参考字体侵权相关的司法判决,对常见的字体侵权纠纷进行梳理、归纳。 (一)在商品外包装上未经授权使用字体作品 未经授权,在商品外包装上使用与权利字体作品实质性相似的文字,则可能会侵害字体作品权利人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修改权、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权利。 案例1:北大方正诉上海跃兴旺、家乐福案6 北大方正公司于2000年创作完成了方正平和体(共计9748个单字),并进行了美术作品版权登记。跃兴旺公司在多款产品外包装上最显著的位置,使用大号字体突出使用方正平和体的“自”、“然”、“之”、“子”4个字形,家乐福公司销售了上述产品。
法院认定,“自”、“然”、“子”三个字与北大方正公司的方正平和体“自”“然”“子”三个字相比,三个字的字形设计(各个笔画布局)和整体设计风格基本相同,侵犯了北大方正公司就其方正平和体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修改权7,判赔2.5万元。
方正公司方正平和体“自”“然”“子”图样
上海跃兴旺公司“自然之子”产品包装图样
案例2:方正诉沃尔玛、广东派仕公司字体侵权案8 北大方正公司享有倩体字库著作权,以美术作品的形式在国家版权局登记。广东派仕公司未经允许在其产品外包装上最显著位置使用大号字体,突出使用方正倩体,出现简体的“精心准备、我芯飞翔”字样,使其产品在外观上更具视觉冲击力,极易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法院认定,广东派仕公司在未经原告北大方正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其产品包装正面使用了原告北大方正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方正倩体系列(细倩、中倩、粗倩)》“精”、“心”、“准”、“备”、“我”、“芯”、“飞”、“翔”共八个文字,其行为侵犯了北大方正公司对上述字体依法享有的美术作品著作权。法院判令广东派仕公司停止使用上述文字,停止销售含有上述文字的商品,赔偿方正公司经济损失1万元。
(二)在(申请)注册商标上未经许可使用字体作品 在申请商标时,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与权利字体作品实质性相似的文字,则可能拖延商标申请的进程,也可能会对已获准注册的商标使用产生法律障碍。 案例3:“龍廣”商标行政纠纷案9 叶根友对美术作品“叶根友毛笔行书(繁)”整体及其单字享有在先著作权,以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申请注册的第8281926号“龍廣”商标损害其在先著作权为由,要求撤销该商标的注册。该案先后经过商标评审、北京知产法院一审和北京高院二审,历时近四年,该商标权利才进入稳定状态。
虽然涉案商标最终维持注册,但商标权利的不稳定,将对商标申请人开展商业活动带来诸多顾虑,对商业活动开展带来限制。因此,在商标申请时,使用宋体、楷体等公有领域字体或阿里巴巴普惠体等声明免费字体以外的付费字体时,应寻求字库公司授权,避免无授权使用。
案例4:汉仪公司与青蛙王子侵权案10 汉仪公司享有秀英体字库的著作权。法院认定汉仪公司的秀英字体符合较高独特审美的独创性要求,应受法律保护。
青蛙王子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城市宝贝”儿童护肤系列产品的注册商标中,使用汉仪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秀英体。上述“城市宝贝”注册商标,青蛙王子公司委托设计公司进行设计,没有对上述字体的授权情况进行核实。
法院认定青蛙王子公司未经授权,在其产品上擅自使用汉仪公司拥有著作权的秀英体单字,构成著作权侵权,判令停止使用“城市宝贝”四个单字,并赔偿汉仪公司经济损失4.8万元。
(三)在视听作品中未经许可使用字体作品 未经授权,在电影、电视剧或者短视频等视听作品的道具或字幕中使用与权利字体作品实质性相似的文字,则可能构成侵权。这也是近来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常见的侵权纠纷。 案例5:向佳红诉《九层妖塔》字体侵权案11 该案中,向佳红诉称,中影公司、梦想者公司、乐视影业公司、环球艺动公司在共同合作投资制作电影《九层妖塔》的镜头里未经许可使用了“向佳红毛笔行书字体”中的“鬼族史”和“华夏日报”七个单字字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电影《九层妖塔》使用的涉案七个单字中每个单字都构成独立的书法美术作品。在电影制作过程中,在制作电影道具时形成了涉案作品的复制件,并且在电影拍摄过程中,将涉案作品固定在电影胶片上并能够再现涉案作品,属于复制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法院判决《九层妖塔》四公司向原告向佳红公开赔礼道歉,并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14万元。
涉案“鬼族史”道具电影画面截图
涉案“华夏日报”道具电影画面截图
(四)在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场景未经许可使用字体作品 未经授权,在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场景使用与权利字体作品实质性相似的文字,也可能构成侵权。 案例6:蔡昌与南京春虾秋蟹公司字体侵权案12 蔡昌创作完成“蔡云汉天真娃娃书法字体”。被告南京春虾秋蟹公司开设“朱小乐龙虾馆”,在其直营店及加盟店中使用“好龙虾就吃朱小乐”、“就是四季如夏的大排档”两句广告语,该广告语出现在被告的店面门头、店内墙面、餐具及网站、微信公众号中。被告在上述两句广告语中使用的字体系原告创作的“蔡云汉天真娃娃书法字体”。被告在南京开设的直营店有8家,加盟店16家,还在全国其他多个城市开设多家门店。
经庭审比对,被告在其店铺及微信公众号上使用的“就是四季如夏的大排档”、“好龙虾就吃朱小乐”与原告字库中17个汉字在笔画、笔数及汉字部件的位置、字体关系、设计风格近乎一致。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店铺及微信公众号上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蔡云汉天真娃娃书法字体”单字“好、龙、虾、就、吃、朱、小、乐、是、四、季、如、夏、的、大、排、档”共17个文字,侵犯了原告对此依法享有的美术作品著作权。
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好龙虾就吃朱小乐”、“就是四季如夏的大排档”文字的使用,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万元。
案例7:张海山与广州直通车公司字体侵权案13 张海山创作完成了美术作品“张海山锐谐体2.0”,并进行了作品登记。被告经营的眼镜店,在门口悬挂的海报上使用了“镜”、“片”、“越”、“薄”、“越”、“省”六个字。
法院审理查明,作为案涉广告的发布方,未经原告授权,在广告中使用与“张海山锐谐体2.0”字库中的“镜”、“片”、“越”、“薄”、“省”基本一致的文字字体,侵犯了原告对该字体享有的著作权,依法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法律责任。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元。
(五)系统应用嵌入式使用字库作品 未经授权,将字库文件整体或部分、直接或格式转换后,以嵌入的方式应用到网站、计算机程序或带有可视化显示功能的电子产品中,则可能构成字库作品侵权,并需承担停止软件使用的法律责任。14 案例8:方正公司与文星公司侵权案15 方正公司享有方正兰亭TrueType字库著作权。文星公司在其研发的文星2000字处理系统V3.1软件中,未经授权使用了方正兰亭中“报宋字体(Fzbsk.ttf)”等12个字库。法院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鉴定委员会对方正兰亭V4.0与文星2000中的12款GBK字库进行对比鉴定,鉴定结论为:方正兰亭中的“报宋字体(Fzbsk.ttf)”等12款字体与文星2000V3.1的相应字型重合或者基本重合。
最高人民法院认定文星公司未经方正公司许可,剽窃方正兰亭V4.0中12款字库的字型,侵犯了方正公司享有的著作权。法院判令文星公司立即停止复制、发行《文星2000字处理系统V3.1》,并刊登声明,向方正公司公开致歉,赔偿方正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
案例9:方正公司与暴雪公司侵权案16 网络游戏《魔兽世界》运行的过程中,各种游戏界面的中文文字分别使用了方正北魏楷书、方正剪纸等5款方正字体。北大方正主张暴雪公司等侵害其字库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字型美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最高人民法院认定暴雪公司侵害了北大方正对字库享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利,并结合玩家人数、付费账户数和销售收入,赔偿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05万元。
三、侵权责任承担
根据《著作权法》(2020年)规定,侵害著作权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该部分将结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参考司法判决,对侵权法律责任承担进行详细说明。 (一)停止侵权 如认定构成侵权,则需要停止使用相关字体、字库作品。具体而言,如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相关字体,需停止销售使用侵权字体的商品;如在网站、微信公众号、海报、宣传册等途径使用侵权字体,则需要将侵权字体从网站、微信公众号删除,停止使用相关的海报和宣传册等文案;如在注册商标使用侵权字体,则需要停止使用该注册商标,并另行申请相应商标。 (二)赔礼道歉 如果在使用字体作品的过程中,擅自改动了字体作品的样式,则可能侵害权利人对字体作品享有的修改权;如果以嵌入式方式使用字库作品,没有在软件中标明权利人身份,则可能侵害权利人的署名权。以上侵害著作权人身权的行为,需要承担赔礼道歉的法律责任。 (三)赔偿损失 1、法律规定 根据《著作权法》(2020年)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具体案件中,需要综合考量证赔相关因素,例如字库作品的许可费、侵权使用场景、规模和持续时间,以确定赔偿的具体数额。 2、司法判决数据 据不完全统计,以“字体+字库+侵权”为关键词,通过ALPHA法律检索工具,对历年涉字体、字库著作权侵权纠纷判决进行梳理,截至2022年3月11日,该数据库共收录涉字体、字库知识产权纠纷法律裁判文书135件,相关数据梳理如下: (1)侵权类型
序号
侵权类型
案件数量
占比
1
商品外包装
99件
73.3%
2
未经授权在广告、版面设计中使用
29件
21.5%
3
在商标中使用
4件
3%
4
嵌入式使用
3件
2.2%
(2)赔偿数额
序号
侵权类型
案件平均赔偿数额
(元/案)
最高判赔额
2,000,000.00
1
嵌入式使用
691,000.00
2
在商标中使用
25,000.00
3
在广告、版面设计中使用
17,396.50
4
商品外包装中使用
9,000.00
四、侵权纠纷应对建议
如前论述,未经授权在公司的商业活动中使用字体、字库作品,不仅要承担停止侵权(停止使用相关文案设计、软件产品)、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还可能需要承担赔礼道歉的责任,也会给企业的形象带来负面影响。为了有效防控可能存在的字体、字库侵权风险,企业可考虑构建以预防为首,事前进行字体、字库法律培训,以事中为主,定期核查文件、设备中是否存在无授权字体、字库、发布前校核权属,以事后妥善解决纠纷为辅,收到投诉、诉讼后,采取积极措施,解决纠纷的综合侵权风险防控机制。 (一)事先预防:字体、字库著作权知识培训 在新员工培训或手册中增加字体、字库作品侵权风险的提示,告知员工目前已采购字库及授权场景,明确禁止从第三方网站下载、安装字库,尤其禁止在对外文案、文件中使用未经授权字体。 (二)事中综合防范 1、优先使用免费字体 优先使用进入公有领域字体,例如,“宋体”、“黑体”、“仿宋”、“楷体”等,或者优先使用公开授权免费商业使用的字库作品,例如“思源”、“阿里巴巴普惠体”等。使用前,需对具体可使用的商业场景进行核查。 2、按需采购字库,注意授权限制 在确有需要使用带有明显设计风格和美感的字体时,建议主动与字体、字库权利人联系,购买正版字库。在使用过程中,需重点核实是否存在授权期限限制、使用主体限制、使用范围限制、数量/地域限制等限制。 3、宣传素材中的字体使用核查 在宣传素材发布前,需核实是否对宣传素材中的字体获得授权。 (1)广告设计公司创作的文案 如果委托外部广告设计公司创作的文案,且使用字体为非免费商用字体的,则企业需要核实广告设计公司是否获得字库权利人的授权,以及是否有权转授权终端企业用户免费使用。如果广告设计公司没有获得相应授权,则需要联系字库权利人购买授权,或者更换为其他免费字库或已获授权字库。 (2)包含即将过期字库作品文案的监控、下架 根据主流字库公司的授权政策17,在许可使用期限内,可以商业化使用被授权字库;如超过授权期限,对字库的商业使用会构成侵权。因此,公司需要监控字库的授权期限,在授权期限临近前,需要排查、下架包含即将到期字库作品的文案。 (三)事后纠纷处理 公司在收到侵权投诉函或诉讼通知的情况下,可参考如下流程处理纠纷: 1、自查核实 公司在收到函件后,需第一时间针对函件投诉侵权情况进行核实,确认侵权投诉或诉讼事实是否属实。 2、下架被投诉文案 公司自查以后,如发现所用字体与权利人主张字体作品相同或相似,也没有获得相应授权,除非对被投诉字体有特殊需求,否则应立即删除含有被投诉字体的宣传文案。在下架被投诉文案后,可使用时间戳取证工具,对下架被投诉文案的事实进行取证,为后续减轻赔偿责任做好证据准备。 3、协商谈判 如侵权事实不存在(如公司已购买字库授权),则一般先与发函方沟通澄清,后续视沟通情况采取回函、提供凭证等操作。如确系公司未获授权使用被投诉字体,则可参考权利人网站公示的被投诉字库许可费,并综合使用时间和规模等因素,积极和权利人进行协商谈判。 (作者:李川 北京允天律师事务所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立场,如需转载,请在公众号后台留言)
注释:
1《中国字体行业调查:本来我们该有更多种“汉字”》,作者李邑兰、宣柯吟,发表时间2012-05-24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8日
3此处“字体侵权”还包括以嵌入方式使用字库文件的字库软件侵权行为。
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2)苏知民终字第0161号案件中认定:“在满足独创性要求的前提下,字库中的单字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应受法律保护”。持类似观点的还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4)三中民(知)初字第09233号判决。
5最高人民法院在(2010)民三终字第6号北大方正诉暴雪公司等侵害著作权纠纷案认定:“作为字型轮廓构建指令及相关数据与字型轮廓动态调整数据指令代码结合的计算机中文字库,应作为计算机程序而不是美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6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4)三中民(知)初字第09233号判决
7本案中,法院认为:跃兴旺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对北大方正公司的方正平和体中的“自”“然”“子”三个字进行了横向或竖向上的拉伸或者对其字形的笔画或外形进行了改动,然后将其使用在其生产销售的涉案产品包装装潢上,因此,认定跃兴旺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北大方正公司就涉案“自”“然”“子”三个字享有的修改权。
8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19)苏0105民初8972号《民事判决书》
9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5)一中知行初字第800号《行政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行(知)终字第4339号《行政判决书》
10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苏知民终字第0161号《民事判决书》
11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8)京73民终1428号《民事判决书》
12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9)苏0102民初7368号《民事判决书》
1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8)粤0106民初11822号《民事判决书》
14这里要厘清一个概念,使用宋体、楷体等免费字体不需要授权,但使用宋体、楷体等字库软件则需要授权,原因是宋体、楷体等字体已经进入公有领域,而宋体、楷体等字体的字库软件是需要投入人力、物力进行制作,是需要字库软件的著作权人进行授权。
15最高人民法院(2005)高民终字第00443号《民事判决书》
16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三终字第6号《民事判决书》
17方正字库的授权政策https://www.foundertype.com/index.php/About/powerBook.html,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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