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连锁经营 / 海外动态观察丨海外知识产权制度及政策动态(2022.4)

海外动态观察丨海外知识产权制度及政策动态(2022.4)

2024.03.21 21:26

文章来源: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公众号

摘要:

点击上方“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可快速关注!本期内容速览一、RCEP协定成员国1.日...

点击上方“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可快速关注!

本期内容速览

一、RCEP协定成员国
1.日本知识产权收费标准调整生效
2.日本政府制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诚信谈判指南》
3.韩国多个知识产权法修正案于4月20日生效
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1.乌兹别克斯坦《地理标志法》已生效
2.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宣布推出新的数字平台
三、其他国家和地区
1.德国专利商标局发布专利费用调整通知
2.美国版权局发布CCB程序初始阶段的适用规则




01
一、RCEP协定成员国


1.日本知识产权收费标准调整生效

2021年9月14日,日本国会第204次常会上通过《专利法等部分修改议案》,其中包括了对知识产权收费标准的调整。本次收费标准的调整涵盖了专利、实用新型、商标以及国际申请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型,并于2022年4月1日生效。

(1)专利

本次修改的专利费用涉及专利年费,具体如下:

(2)商标

本次修改的商标费用涉及商标注册及续展官费,具体如下:

(3)PCT

本次修改的PCT费用大幅上涨,涉及寄送费、调查费、预审费及预审附加费,具体如下:

(编译自https://www.jpo.go.jp/e/system/process/tesuryo/hyou.html)

2.日本政府制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诚信谈判指南》

3月31日,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发布《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诚信谈判指南》(SincereNegotiations)。该指南是日本政府制定的诚信谈判规范,参与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谈判的标准必要专利持有者与实施者应遵守该规范。

基于全球有关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纠纷不断增多,METI的下属机构竞争促进局和知识产权政策局成立了“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环境研究小组”。METI就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谈判的每个主要环节向日本国内外公司征求了意见,并在网站上就相同话题向公众征求了意见。随后,METI制定并发布了《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诚信谈判指南》。

该指南旨在通过提高许可谈判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以改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交易环境。该指南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不保证即使遵循,谈判就是善意的。但是,METI期望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谈判相关方,例如谈判中的各方和司法部门,遵守该指南。

(编译自https://www.meti.go.jp/press/2021/03/20220331001/20220331001.html)

3.韩国多个知识产权法修正案于420生效

韩国《专利法》《商标法》和《设计保护法》的修正案于4月20日生效。这些改进知识产权法的举措旨在对申请人更友好,积极纠正申请人的错误,并最大限度地增加获得权利的机会。专利法修正案对申请人,尤其是国际申请人更加友好和有利。最显著的变化是韩国专利法采用了所谓的“分离申请(SeparationApplication)”。

韩国专利法将一项专利申请视为一个整体,这意味着即使审查员判定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可授予专利权,该专利申请也将被整体驳回,除非这些被判定可授予专利权的权利要求成为新的申请。但是,根据新的法律,申请人在收到不成功的申诉决定后可提出一种被称为“分离申请”的新申请,仅适用于最终驳回意见中列出的被判定可授予专利权的权利要求。这对于希望先采取申诉途径的专利申请人非常合理和友好。一旦申诉被证明没有实际意义,申请人可改变主意,只追求被判定可授予专利权的权利要求。

此外,如果对母案申请提出优先权要求,优先权要求将自动附加到分案申请中。专利权的共同所有人可继续在使用专利发明的业务上使用发明,即使为了解决债务问题的其他所有者通过破产拍卖将专利转让给了第三方。

(编译自https://asiaiplaw.com/section/news-analysis/various-ipr-amendments-on-korean-acts-effective-april-20)


02
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1.乌兹别克斯坦《地理标志法》已生效

乌兹别克斯坦的第一部《地理标志法》于2021年12月21日通过,并已于2022年3月3日生效。《地理标志法》规定了地理标志(GIs)注册和使用的规则和依据。

《地理标志法》对地理标志作出了定义,即如果商品的质量、声誉和其他特征基本上可以归因于其地理来源,则标识该商品来源于某特定地理区域。地理标志不同于原产地名称(AOs),原产地名称要求所有产品阶段都应发生在指定的地理位置,而地理标志可接受至少一个对产品的质量、声誉或特性产生重大影响的产品阶段发生在特定地理位置。

地理标志注册或现有地理标志使用权注册的申请应向乌兹别克斯坦知识产权局提交,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主张保护的名称的图形表示/图像;

-产品说明书;

-在地理区域内的生产地点;

-关于具体产品特性的描述及其与生产区域、气候、工艺等之间的联系;

-认证产品符合申报特性的合格检验机构或实验室的名称和位置(如果国家地理标志注册服务机构的行政指导中有相关要求);

-支付官方费用的证明,费用约为510欧元(570美元);

-如果申请人的生产基地位于乌兹别克斯坦境内,需提供证明申请人位于某一特定地理区域且申请人生产的商品具有与该地理区域基本相关的特性的文件;

-如果申请人的生产基地位于乌兹别克斯坦境外,需提供证明申请人有权在原产国使用地理标志的文件;

-在集体申请的情况下,需提供可确认产品具备适用特性的文件;

-主张已注册地理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关文件,以确认其为具有在知识产权局注册时所声明特征的商品的制造商。

(编译自https://www.lexorbis.com/ip-division-and-rules-governing-patent-suits-notified-by-high-court-of-delhi/)

2.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宣布推出新的数字平台

4月7日,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s://rospatent.gov.ru)发布通知,宣布该局推出了一个全新的面向公众的专利信息搜索数字平台(访问地址:https://searchplatform.rospatent.gov.ru/)。

该平台的数字资源包括俄罗斯和独联体国家的批量数据,支持以欧洲主要语言进行全文和属性检索、基于专利分类标准进行检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检索、以及通过化学式和基因序列进行检索。

此外,该平台还提供分析服务,可以监控各项知识产权指数的变化。

(编译自https://rospatent.gov.ru/en/news/ip-news-digest-march-2022)


03
三、其他国家和地区


1.德国专利商标局发布专利费用调整通知

4月3日,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官网发布专利费用调整通知,将于2022年5月1日增加补充保护证书的续展费,于2022年7月1日从第5次年费起增加专利的续展费。费用增加幅度从5%到23%不等,具体取决于年份。

补充保护证书年费官费调整具体如下:

发明专利年费官费调整具体如下:

(编译自https://www.dpma.de/service/gebuehren/patente/index.html)

2.美国版权局发布CCB程序初始阶段的适用规则

3月25日,美国版权局(U.S.Copyright Office)发布CCB启动程序(以下简称“CCB程序”)的最终规则,并于4月25日生效。

CCB,全称为美国著作权索赔委员会(CopyrightClaimsBoard),依据《2020年版权小额索赔执行替代法案》(CASE法案)而建立,是一个自愿性的裁判机构,针对著作权领域的小额赔偿设立。当事人可在此解决案值为3万美元或以下的纠纷。

最终规则确立了CCB程序初始阶段适用的程序和要求,包括提交主张、选择退出、合规审查、通知、送达、答复与反诉。美国版权局强调,最终规则对提出权利主张收取两部分费用;对权利主张、答复和反诉规定了标准化的要求;要求认证方确认权利主张信息的准确性。

(1)两部分费用

拟议规则起初规定申请费为100美元,但新规则创建了一个“存款”机制,更具实用性。权利请求人可先交纳40美元的费用,剩余的60美元在程序正式启动后再缴纳。与联邦诉讼一样,反诉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具有约束力的退出程序

最终规则指出,选择退出程序将导致权利主张被驳回,但不影响实体权利,当事人就同一争议以后还可以再次争诉。选择退出程序的应答人无法撤销退出选择。这意味着应答人可以选择退出程序,但不能之后又改变想法。这可能会激励应答人在CCB解决权利主张,以降低诉诸联邦法院的风险。值得注意的是,最终规则不允许权利请求人选择退出反诉。

(3)作者的第二次机会

拟议规则禁止在选择退出后再向CCB提出权利主张。最终规则删除了该条禁令,允许对早前选择退出的应答人再次提出权利主张。这给予了作者第二次机会,使他们能够以低成本解决版权纠纷。

(编译自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2/03/25/2022-06264/copyright-claims-board-initiating-of-proceedings-and-related-procedures)


免责声明:此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若有版权问题请作者尽快告知我们,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表示歉意!)



北京家居行业协会致力于家居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与和谐共赢。打造产业创新与公共服务平台,成为政府与企业的媒体、资源与市场的纽带、产业与资本的桥梁,促进文化、创意、科技与家居的融合发展,提升中国家居世界影响力,推动家居经济全面发展。

电话:010-84083972

微信号:home12_12

长按指纹树识别二维码 关注“北京家居行业协会”











文章来源: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公众号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于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公众号,转载注明原文出处,此文观点与查生意无关,理性阅读,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删掉 ,查生意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发表评论 (0)
0/200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