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1 21:28
海外动态观察丨海外知识产权制度及政策动态(2021.12)
文章来源: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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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内容速览
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1.塔吉克斯坦加入《欧亚专利公约保护工业品外观设计议定书》
2.孟加拉国调整知识产权费用
二、RCEP协定成员国
1.韩国知识产权局将发布和分发《专利和商业秘密战略(IP-MIX)指南》
2.新加坡新的《版权法》生效
三、其他国家和地区
1.美国《商标现代化法案》实施条例生效
2.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与加拿大知识产权局签订专利审查高速路协议
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1.塔吉克斯坦加入《欧亚专利公约保护工业品外观设计议定书》
在交存批准书三个月后,《欧亚专利公约保护工业品外观设计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在塔吉克斯坦开始生效。
在《议定书》建立的体系下,申请人可以向EAPO(欧亚专利局),或议定书任一成员国的国家局提交一份俄文外观设计申请,缴纳一份费用,即可覆盖全部《议定书》成员国。
塔吉克斯坦加入《议定书》后,欧亚外观设计申请可在六个国家生效,即:阿塞拜疆共和国、亚美尼亚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
塔吉克斯坦加入《议定书》体现了这一体系的不断扩充,展现了该地区知识产权领域的持续发展。
(编译自www.ip-coster.com)
2.孟加拉国调整知识产权费用
2021年11月24日,孟加拉国专利、外观设计和商标局(DPDT)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了最新修订的知识产权费用,并于2021年12月5日起实施。该费用整体大幅上调,对所有官方费用征收15%的增值税。
(1)专利
根据孟加拉国专利费用修正案,提交标准申请或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成本增加了2.5倍,该费用适用于最多不超过25页说明书和10项权利要求,此外每增加一页说明书和一项权利要求的费用增加了五倍。
延期提交申请的费用增加了一倍,注册费则提高了近40%。
专利年费大幅增加,第五年应缴纳的费用从之前的约40美元猛增近3倍,至约119美元。此后的年费增幅较小,第十年年费增加约97%,约186美元。第十六年年费增长了近2.3倍,约596美元。
(2)商标
商标申请和续展费用也以同样幅度上调,商标检索费增加了20%。提交商标申请的费用增加了约33%,约60美元。
商标公告费大幅增长约167%,注册费增长25%。此外,商标续展的费用增加16%。
商标转让和异议的费用均上涨20%。
(3)外观设计
根据修订后官方费用表,外观设计费用也有所增长。提交非公约优先权外观设计申请的费用增加了60%。要求外观设计优先权的费用增加了50%,约180美元。此外,外观设计注册证书费约为36美元。
外观设计转让、许可以及变更名称和/或地址的费用调整至60美元,较之前增加50%。
(编译自www.ip-coster.com)
二、RCEP协定成员国 1.韩国知识产权局将发布和分发《专利和商业秘密战略(IP-MIX)指南》
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12月22日宣布,将发布《专利和商业秘密战略(IP-MIX)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准备一份最优技术保护策略。
《指南》比较分析了专利和商业秘密的优劣势,包括选择技术保护措施时应考虑的选择标准,如逆向工程的可能性、技术公开的问题、管理策略等。
韩国知识产权局工业产权政策局局长郑延宇说,“随着技术竞争的日益激烈,选择以专利还是商业秘密来保护技术成果变得越来越重要,希望此次发布的《指南》对决策有所帮助。”
(编译自https://www.kipo.go.kr/kpo/MainApp) 2.新加坡新的《版权法》生效
新加坡新的《版权法》于2021年9月获得议会通过,并于2021年11月21日生效。
该法案更新了有关条款,强化了新加坡的版权制度,这些条款把影响内容创作、分发、访问和使用方式的技术发展考虑在内。
从11月21日起生效的主要变更如下:
(1)为创作者和表演者提供更大的权利
该法案加强了创作者和表演者的权利。新的权利和补救措施旨在奖励和认可创作者和表演者的创造性工作和贡献,使他们能够获得更多亮相以及将其作品商业化的机会。
(2)创作者默认拥有某些委托作品的所有权
与诗歌、绘画和音乐作品等其他类型的委托作品的创作者一样,照片、肖像、版画、录音制品和电影的受委托创作者将默认为第一版权所有者。除非他们与委托方的合同另有规定。
(3)创作者和表演者的署名权
任何人在公共场合(包括在社交媒体平台等在线渠道上)使用或传播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或表演都必须以清晰且合理显眼的方式指出作品的创作者或表演者。标明创作者或表演者的义务取决于所使用的主题及其使用方式。
即使创作者或表演者不拥有作品或表演的版权,他们仍然享有署名权,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如果创作者或表演者的身份未知,则此义务不适用。该规定也不适用于特定场景(例如,公共场所的艺术品被拍摄到照片或视频中)或豁免材料(例如计算机程序)。
(4)计算机数据与分析作品的使用
为了支持研究和创新,在访问合法(例如不绕过付费墙)的情况下,版权作品可用于计算数据分析,如情感分析、文本和数据挖掘,或训练机器学习,无需寻求每个版权所有者的许可。
(编译自www.asiaiplaw.com)
三、其他国家和地区 1.美国《商标现代化法案》实施条例生效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已确认,实施《2020年商标现代化法案》(TMA)的新条例于2022年1月生效,其中大部分更改自2021年12月18日起生效。
TMA中新增的两项单方程序已于2021年12月18日开始实施,旨在推动通过美国商标庭审与上诉委员会(TTAB)以更低成本、更高效的方式处理商标撤销事务。
其中之一是单方面撤销程序(Ex Parte Expungement Procedures),即,如果认为注册商标从未在商业中被持有人用于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当事人有权要求取消该商标所涵盖的部分或全部的商品或服务。当事人应在商标注册日后的3年至10年内申请启动此类程序,但在2023年12月27日之前,可以对任何注册满3年的商标进行该程序,而不受10年期限的限制。
此外,还引入了重审程序。根据该程序,任何人可以依据注册商标未在“特定日期”前用于商业用途,要求取消与注册商标有关的部分或全部商品或服务。该“特定日期”取决于基础申请是基于商标在商业中的使用,或是基于使用意图提交的。当事人必须在商标注册后5年内提出启动该程序。
TMA还对现有程序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例如,增加了一项新的起诉理由,申请人可以通过TTAB要求撤销从未在商业中使用过的注册商标。该理由可在相关商标注册满3年后使用。
另一项修订是缩短了要求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间。申请人(或注册人)应在3个月内对商标审查过程中(或商标注册后)出现的审查意见进行答复。该修订已于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
如需在3个月期限后答复审查意见,申请人(或注册人)应申请一次3个月的延期并缴纳125美元的费用。如果申请人(或注册人)不遵守该期限,则视作放弃申请(或注册无效)。
这些修订不仅使诉讼程序更加明确,还拓展了各方撤销未使用的注册商标的方式。
(编译自www.ip-coster.com)
2.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与加拿大知识产权局签订专利审查高速路协议
在与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签署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协议一个月之后,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又与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签订了一份新的PPH协议,为该局在北美地区开展更多的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借助PPH项目,INPI和CIPO可以进一步加快相关专利申请的审查和处理速度。
根据协议中规定的内容,自2022年2月1日起,只要申请人向CIPO提交的申请中所包含的权利要求与其此前向INPI提出的权利要求具有足够的相似性,并且这些权利要求已被INPI认定为是可以授予专利权的话,那么无论其是直接向CIPO提交的国家申请还是通过PCT途径提交的加拿大国家阶段申请,这位申请人都可以向CIPO提出加快专利审查速度的请求。同样地,这份PPH协议也适用于那些希望在法国加快自己专利申请审查速度的申请人。
(编译自www.inpi.fr)
(本文由北京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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